[證據] l0F信件騷擾及言語挑釁蓄意人身攻擊

看板Violation作者 (還好北鼻不會劈腿)時間16年前 (2008/01/25 17:32),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6 (看更多)
※ [本文轉錄自 importdream 信箱] 作者: importdream (回憶思念瘦) 標題: Re: [閒聊] 這只是感受問題 時間: Sun Jan 20 21:36:29 2008 講話要看證據,沒有證據就叫做誣賴,你讀過書的不會連這都不懂吧? 生出證據來呀,沒有的話那就不要再對我吠。 告訴你,這樣只會顯得你非常可笑! 再寄信來就是某人看不懂中文,智商不夠到無法理解我的文字。 還有,被別人婊就該自己檢討你的態度,不要把你的大小姐脾氣出在本人身上。 而且基本上我對於那種叫他不要再寄信來又劣文五篇的人, 通常我會把那種人講的話當垃圾。 ※ 引述《l0F (低調再低調)》之銘言: : IP是假的啊? : 智商不夠也請多看點書。 : 要告請便 : 不知道你認識的字夠不夠多? : 有不會的可以問我。 : ※ 引述《importdream (Kill Bill)》之銘言: : : 完全不知所云。 : : 另外您於信中辱罵及人身攻擊字眼已侵害本人人格權, : : 依民法本人有除去其侵害之請求權,如情節重大,本人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 : 金額不是P幣而是新台幣喔。 : : 簡單的來說,請勿再來信騷擾,謝謝合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44.1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7.2.241 pakkeiD0G:轉錄至看板 MACAU 04/07 23:58
文章代碼(AID): #17cQoxAL (Violation)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7cQoxAL (Viol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