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四技] 受害考生醞釀抗爭
從四技二專登記分發報名事件越演越烈,看到那麼多學生,講話越來越離譜,連詐騙集團
都可以出來了,難道連是非都不會分辨了嗎?連是不是詐騙集團的簡訊都不會分辨,這樣
怎麼能讓人相信這些忘記報名學生的素質,因為他們只是個會考試的機器,其他呢?什麼
都不會,就算上了大學,他們能應付嗎?
網路報名只是多了一個步驟,弱勢族群沒有電腦可以報名,那選填志願也是用網路選填,
那是不是不用選填志願了,再來怪說為什麼要用網路選填,這是一個大缺失,不該使用網
路選填?
簡章上都有寫明服務站有電腦可供學生使用,而那些弱勢族群為什麼不去呢?
這次事件的問題其實都不是什麼網路報名登記,而單純只是學生看簡章只看前面一句話”
繳費”,而不看後面。
媒體不報導那是媒體的選擇,學校不宣導你因該問學校,簡章都寫的明明白白了,你還不
看,還要怪主辦學校,這不是很奇怪嗎?
自己的疏忽,自己不負責,還要他人幫你負責,就算你出了社會,也不會有很大的成就,
因為沒有老闆會想僱用這樣的員工,自己出來創業,我想許多合約你也只看前不看後,一
定也不會做多久,這樣的人能在社會上生存嗎?這些學生的爸爸媽媽難道能一輩子看顧這
樣的孩子嗎?
最近看了一篇文章,拿來做我對這次事件的感想結尾:父母看到孩子有困難,就像直升機
般衝下去,專家指出,孩子易缺乏責任感。
※ 引述《mimhom (hom)》之銘言:
: 「這太離譜了,明明自身作業有瑕疵,過失卻全推給考生來買單」,四技二專招策總會
昨天決定,不為這群一千六百多名錯過考生再次分發,立委沈智慧和考生家長們昨天都痛
批,正醞釀北上抗議。
: 今年四技二專聯合登記分發改採網路登記,結果有一千六百多名考生疏忽新的登記
方式,錯失上網登記時間,有考生成績高達六○二分也面臨無校可讀的窘境。四技二專
招策總會昨天決定,為顧及公平性,不會採取二次招生或外加名額等方式補救。
: 沈智慧痛批,招策總會僅以傳發手機簡訊提醒考生,同時並沒有考慮仍有考生家
中不能上網,影響多達一千六百名學生錯過登記,人數之多,實在不能以考生自己糊塗或
不小心、後果自付的方式來搪塞,應該先檢討自身作業方式的瑕疵,豈能將自身的疏失,
就這樣全推給考生買單。考ꔺ 秅ㄩ〞獄﹛A詐騙集團的手機簡訊滿天飛,並不習慣收看簡
訊內容,也有考生則表示,連收都沒收到簡訊,哪有能力再等延遲一年後再準備考試、就
學。
: 沈智慧表示,八月分發作業後,學校再招收成績到達標準的學生,並不影響公平性
,總招策會表示明年會針對登記程序進行調整改善,又同意錯過登記的考生退還報名費,
明明都知道自己錯了,卻還說還有學校獨立招生,或可參加轉學考試,全丟給了考生自
己去想辦法,哪有這門道理ꄺ A真是作了最差勁的入學示範。
: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1+112007080100070,00.htmlX
--
一個不起眼的舉動、一句真誠的感謝,
心中充滿了滿滿的“感動”與“快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5.38.41
推
08/02 09:14, , 1F
08/02 09:14, 1F
推
08/02 09:23, , 2F
08/02 09:23, 2F
抱歉修了很多次文,因為不喜歡讓人看的雜,但還是修的很怪,大家多包涵囉!
※ 編輯: ZoeMilk 來自: 61.225.38.41 (08/02 09:31)
推
08/02 09:30, , 3F
08/02 09:30, 3F
→
08/02 09:32, , 4F
08/02 09:32, 4F
推
08/02 09:34, , 5F
08/02 09:34, 5F
→
08/02 09:35, , 6F
08/02 09:35, 6F
推
08/02 10:15, , 7F
08/02 10:15, 7F
推
08/02 10:32, , 8F
08/02 10:32, 8F
→
08/02 10:33, , 9F
08/02 10:33, 9F
推
08/02 11:17, , 10F
08/02 11:17, 10F
推
08/02 11:20, , 11F
08/02 11:20, 11F
推
08/02 11:23, , 12F
08/02 11:23, 12F
推
08/02 11:53, , 13F
08/02 11:53, 13F
→
08/02 11:54, , 14F
08/02 11:54, 14F
→
08/02 11:55, , 15F
08/02 11:55, 15F
→
08/02 11:56, , 16F
08/02 11:56, 16F
→
08/02 11:57, , 17F
08/02 11:57, 17F
推
08/02 12:08, , 18F
08/02 12:08, 18F
→
08/02 12:09, , 19F
08/02 12:09, 19F
→
08/02 12:09, , 20F
08/02 12:09, 20F
推
08/02 12:56, , 21F
08/02 12:56, 21F
→
08/02 13:15, , 22F
08/02 13:15, 22F
→
08/02 13:15, , 23F
08/02 13:15, 23F
→
08/02 13:16, , 24F
08/02 13:16, 24F
→
08/02 13:17, , 25F
08/02 13:17, 25F
推
08/02 13:30, , 26F
08/02 13:30, 26F
→
08/02 13:32, , 27F
08/02 13:32, 27F
推
08/02 14:25, , 28F
08/02 14:25, 28F
→
08/02 14:26, , 29F
08/02 14:26, 29F
→
08/02 14:26, , 30F
08/02 14:26, 30F
→
08/02 14:27, , 31F
08/02 14:27, 31F
推
08/02 14:37, , 32F
08/02 14:37, 32F
推
08/02 14:42, , 33F
08/02 14:42, 33F
推
08/02 15:36, , 34F
08/02 15:36, 34F
推
08/02 15:58, , 35F
08/02 15:58, 35F
推
08/02 16:33, , 36F
08/02 16:33, 3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