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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北美] O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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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學校註冊就表示你畢業失敗=延畢. 必須更改I-20,需要OISS的配合. 已經修業完成卻故意不畢業而用各種名目延畢,是不合乎規定的。它不可能答應你. 除非你請某一門必修學分的教授把你當掉或是暫時給incomplete,讓你無法畢業才行. 但還有一個嚴重的問題就是,你的OPT已經申請,多半來不及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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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美國留學的碩士生. 剛好今年畢業. OPT以申請並且從七月一日開始. 前陣子一個關係很好的系上教授詢問我願不願意下學期當他一門大學部課程的TA. 我很有興趣. 一方面覺得可以讓履歷加分 一方面也覺得有點收入不無小補. 但學校的政策規定. 當TA必須要是註冊的學生. 但不需要修課. 於是系上問我
(還有76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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