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L1和L2面試簽證拿到後多久需要離開台灣?

看板VISA作者 (太會玩)時間2年前 (2021/11/02 23:4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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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IDIBNBN (水餃變元寶)》之銘言: : 大家好: : 先生今年以L1 blanket的方式,預計明年四月到北美工作,公司說若填好DS-160 : 可以自行預約11/22以後的AIT面試,我希望能預約12月底的面試時間(也還不確定是否 : 可約到),讓自己能繼續安排後續的租屋和海運,怕到時候被開單侑需要時間等候。 : 想要請問大家若12月底順利拿到 L1和L2的簽證的話,有規定幾個月內一定要離開 : 台灣嗎?先拿到簽證會影響之後留在美國的時間嗎?(例如簽證三年,但明年四月才開始入 : 美工作,簽證效期會從拿到簽證的2021/12開始算嗎?) : 謝謝大家的回答~感激不盡!! 首先,你要釐清「簽證」(Visa Stamp)跟「身份」(Status)的不同 簽證 也就是所謂貼在護照內頁的那張貼紙, 主要有2個功用:1.讓航空公司確認你有登機的資格 ps.可以到達美國的口岸,但不代表你一定可以入境 2.移民官讓你以正確的「身份」入境 ps.移民官有權決定是否讓你入境還有入境多久 ps.入境美國之後,簽證就不重要了,除非你要出境再回美 身份 也就是你入境美國的主要目的是什麼,探親、旅遊、求學、工作...etc. 簽證跟身份的效期有可能一樣,也有可能不一樣。 以你的例子來說,L1-A最長可在美國工作7年,L1-B最長可在美國工作5年 你只要在L1簽證(且搭配有效I-129)有效的最後一天或之前入境美國, 就可以在美國工作最長達5或7年。 這5或7年是以你人在美國的時間計算, 如果中間有離開美國去其他國家或是返台休假等等,都可以扣除。 確切可以在美國工作多久,可以參考你的I-12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6.18.234.11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SA/M.1635867850.A.D6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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