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 [OPT] OPT審核通過後的i20 end date

看板VISA作者 (tako)時間3年前 (2020/11/17 02:34), 編輯推噓3(308)
留言11則, 4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大家好 因為學校幾位負責人員給了不同的說法和文件,想來板上請教一下。 我即將於今年12月畢業,OPT已通過並收到EAD卡,預計12/3-1/28回台灣探親。 畢業日:12/12 (program end date 12/08) OPT期限: 02/01-01/31 學校在我OPT審核通過後給的i20上正面的end date是12/08,背面有標註OPT approved且 期限是02/01-01/31 想請問之後於1/28入境時使用此份i20會有問題嗎? 學校窗口1說我的i20上面必須有雇主名稱,但目前我沒有權限登入該申報系統所以無法更 新。 而窗口2說我最後拿到的這份i20就可以入境,海關會看後面的OPT日期而非正面的program end date。 想知道是否還需要補充什麼文件才能順利往返台美,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7.181.203.217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SA/M.1605551644.A.7F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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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說法沒有衝突,你1/31以前入境都不需要雇主,拿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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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0跟EAD卡入境就可以;2/1起必須要有雇主,要多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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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er letter才能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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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offer letter 最好帶著,另外沒有了話,理論上前幾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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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grace period. OPT前幾個月是允許找工作,所以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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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ter不一定需要. 另外要先確定你的F1 Visa是否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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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T開工日就不允許找工作了,沒有前幾個月都允許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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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回事,萬一遇上失業,就不要離境,找到工作後再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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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印出offer letter帶著:) 原本誤會成要等到i20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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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7:40, 3年前 , 10F
夠補上雇主名稱後才能出入境,謝謝兩位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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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20:54, 3年前 , 11F
就算開工了,更新I20上的雇主也應該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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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ViiOSVo (V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