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F1 ] 是否重辦?
各位前輩大家好,我爬了前面一些關於F-1簽證換學校重辦的文章
但還是有些問題,在此請教各位前輩
我2012年取得A校的學生簽證(2017七月到期),2014年畢業後在美國用OPT工作一年
申請到B校2015秋季博士班後,今年六月初離開美國
B校第一位員工跟我說我可以不需要再辦學生簽證
只要帶著A校的I-20、B校的錄取書、B校的I-20即可。
但是B笑的第二位職員又說,建議還是再去辦一下@_@
這樣搞的我好亂啊......
請人有人有遇過類似的情況嗎?
我最大的存疑在於,I-20上有寫學校名稱,入境時海關是否會因此刁難?
謝謝大家 m(_ 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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