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H1B ] 離職回台後再申請美國工作
※ 引述《tough ()》之銘言:
: 請問是否有人有經驗是於h1b離職回台後又從台灣再回到美國工作的嗎?
: 我的狀況是2010申請到h1b,2012離職回台。
: 請問現在的時間點(申效起始六年內)若是有新的OFFER,
: 且公司願意幫我transfer,
: 即可不用重抽就恢復h1b對嗎?
: 若h1b恢復後,是否仍有6-2=4年的h1b時效呢?
你重新申請的 H-1B 簽證只會先給到 2016 年(六年時限),過了該時限之後你
可以申請 recapture,但你必須要證明 2012 到 2015 年之間不再美國的時間屬
於「有意義的身份中斷 (meaningfully interruptive)」。
客觀上看來前任雇主不太可能一口氣放你兩年的假在外面,因此結論是有困難,
你應該只剩下一年。
: 另外,現在的時間點在找工作時,面試時最好的visa status的說法是什麼呢?
: 可以說我仍有valid h1b嗎?
你是有 H-1B 名額沒錯,但若對方追問還有多久效期時,你只能回答一年。
: 謝謝前輩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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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6/22 18:43,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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