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F1 ][OPT ] extension 申請時出境

看板VISA作者 (Savannah)時間9年前 (2015/04/16 23:48),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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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ripot ()》之銘言: : ※ 引述《hahehohe (280)》之銘言: : : 作者: hahehohe (280) 看板: Oversea_Job : : 標題: [北美] OPT extension 申請時出境 : : 時間: Tue Nov 12 14:47:09 2013 : : 各位好 : : 我目前EAD卡上面是寫著明年二月中到期 : : 然後最近開始著手申請OPT extension 打算在十二月以前遞出申請 : : 如果我持著 沒過期的EAD, 沒過期的i20 以及公司的offer letter : : 在申請OPT extension期間出境 : : 請問這樣會對 再次入境美國造成影響嗎? 會對申請OPT extension造成影響嗎? : : 因為再次入境的話I94 勢必會跟我送出文件提共的i94不一樣(護照上還是紙本i94) : : 謝謝! : 各位好 : 我的EAD註明我的第一年OPT將在今年八月中到期 在到期前打算回台灣一趟 六月初回美國 : 學校人員建議我在飛台灣前寄出 17 month Extension申請 學校說旅行前寄出申請 : 會比回美國後才寄出有保障 因為可以查到我在USCIS有提出延長的紀錄 : BUT 看到前篇討論相同議題的文章 我有點困惑 因為似乎不能在寄出申請期間離境 : 以下是複製前篇推文中關於STEM pending的注意事項連結 : http://internationaloffice.berkeley.edu/students/training/f-1/travel : 不知道是不是我解讀有誤 可以幫忙看一下我是否應在回台前先寄出申請? : 謝謝! 你六月初回美時第一階段 OPT尚在效期內,因此入境沒問題,入境後也可以合法 申請第二階段 OPT,法律上完全 OK ,因此只有技術上看你怎麼選擇。 通說是能早點申請就盡早申請,天曉得自己會不會支票漏簽、日期填錯、名字寫 錯、地址填錯、文件漏寄讓延長申請失敗。早請早有結果,也才有緩衝餘裕。學 校的說法是建議性質,並不是法律要求。因此你自己斟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6.88.80.1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SA/M.1429199335.A.FC6.html

04/16 23:54, , 1F
謝謝版主!
04/16 23:54, 1F
文章代碼(AID): #1LBzdd_6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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