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e7892002 (790618)》之銘言:
: 朋友預計5月中在愛丁堡念語言學校14週 因目前成績只到這個學校
: 6月在那邊考雅思
: 如果成績有過再去英格蘭的學校唸研究所 此學校的語言學校申請截止日是7/10
: 請問此方案可行嗎?會不會有重複拿簽證的問題?
: 如果後面的學校給他cas可在英國當地辦理嗎?還是要回台灣辦?
1. 第一份tier 4 student visa必須在英國境外簽(申請entry clearance)。
tier 4境內延簽必須滿足這兩個條件:
1)申請人必須是以tier 4 student身分居留。
(或者是其他可以轉換居留身分的PBS Migrant,YMS台勞簽不行)。
2)新課程開始日在原簽證到期日28日內。
申請人必須仍在合法居留時限內提出延簽申請。
2. 第一個14週的語言學校,如果該校給了CAS,可以用CAS申請tier 4 visa,
或者可以用免簽方式入境。後者是以student visitor身分入境,須在邊檢
向移民官說明目的是就讀短期英語課程,會在入境章上註記入境身分。沒有
說明清楚,而被當作一般觀光客入境,無法在語言學校註冊入學。
Student visitor入境如同一般visitor,要有離境安排(機票),如果預定
離境時間與課程結束時間差太多,而沒有對之後行程合理的説法與安排,有
被認為不能確認入境真正目的而被拒絕入境的可能。
六個月以內的tier 4 visa給的效期會是課程結束日+一週。免簽入境看移民
官給的時限,但一般visitor都是給6個月。
如果第一個語言學校是以student visitor身分入境,勢必要返國辦理之後的
學生簽證。
3. 一般報名presessional課程要有之後就讀的主課程的conditional offer,
presessional課程取得CAS可辦理tier 4 student visa,課程長度六個月內
的話簽證效期是課程結束日+一個月。之後可在境內辦理延簽(見前述1.)。
如果已經有unconditional offer而仍要上presessional course,可以請
學校把兩個課程併在一起發CAS,效期會是到主課程結束日+4個月(如果主課程
長度1年以上。一年以內是+2個月)。
presessional course長度短於6個月,可以student visitor身分入境就讀,
但一樣勢必要返國申請之後的tier 4 visa。而且入境時要和邊檢非常清楚說
明之後會離境返國辦理之後的tier 4 student visa,否則有被認定意圖規避
學生簽證規定而被拒絕入境的可能。
4. 一個人只能有一種入境停留、居留身分。如果成功申請新簽證時舊簽證仍在效期內,
舊簽證會被取消,蓋上"Cancelled without Prejudice"。
5. 四月起英國境內延簽tier 4的費用會調漲為£439(寄簽)和£839(面簽)
(漲17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82.46.116.22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SA/M.1425398701.A.8E3.html
※ 編輯: ahyang (82.46.116.224), 03/04/2015 00:15:52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