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H1B ] 申請費用 自費問題

看板VISA作者 (屁與月經)時間9年前 (2015/02/24 08:14),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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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之銘言: : ※ 引述《dawntraveler (建民18th柚子)》之銘言: : : 我目前任職於一家中小型的華人公司,OPT今年到期 : ^^^^^^^^^^^^^^^^ 黑店的比例很高 : : 公司雖然有申請過H1B的經驗,但是他們需要我自己支出申請費用 : : (包含自己找律師以及給政府的費用,目前已經找到願意幫忙辦的律師了) : : USCIS規定申請費用需要以公司的支票來出,公司說可以 : : 但我必須再付給公司錢,因為他們不打算支付申請費用 : 法律規定fraud detection fee及employer sponsership fee必須由雇主來出 : 前者500,後者1500/750(依公司人數是否大於25人而定) : 這兩個費用依法是絕對不能用任何名目轉嫁給員工 : http://www.uscis.gov/forms/h-and-l-filing-fees-form-i-129-petition-nonimmigrant- : worker : 基本的filing fee是I-129費用$325,法律沒有強制規定此費用要由雇主出 : 所以依照法律的規定,你最多只能出$325+律師費;25+人的公司則依法必須出500+1500 : 25人以下的小公司則是500+750=1250 : 加急費(如果想加急)則是誰出都行 : 之前看過板友說H1的律師費約一千五,所以你的部份大約是325+1500,將近兩千元 : 公司的部份是1250或2000元 : 你可以拿出移民局官網的規定給公司看。 : 所有的律師也都很清楚這兩項約2000的費用只能由雇主出,而且不能用任何名目轉嫁 : 否則就被移民局視為員工的薪水減少,不符合I-129上面說的數字, : 甚至低於prevailing wage (黑店給的薪水本來就不會太高) : 如果只是公司不知道規定,想要省錢,那ok,這可以理解。 : 但是告訴對方規定以後,對方不肯守法,那這就是一家不折不扣的黑店 : 所謂黑店就是法律規定不能做的事,公司硬做,這種公司要小心 : 這種嚴重違法的事都敢做,那其他黑暗的事也不會在怕的 : 這樣黑暗的公司,不是個久居之地,值得戒慎恐懼,騎驢找馬,速逃為妙。 : 如果公司了解了嚴重性而決定守法,為了省1250元或2000元而不肯雇用你 : 那你要想想,這樣的雇主真的會是你的好的歸宿嗎? : 如果盡力了,卻都找不到願意合法雇用你的雇主,我相信你能找到更適合你的地方 : 一扇門被關起來,一定會有另一扇門被打開。 : 過了幾年時機成熟,你可能得到了不同的機會,是你現在想像不到的。 : 塞翁失馬,焉之非福 : 所以你現在是在問,如果要非法取得工作簽證(雙方都涉及詐欺) : 要怎麼做最不容易被抓到? : 自己動動腦重新想一想吧 : : 或者是用甚麼其他的方式? : : 如果公司先出支票我們再另外寫支票給公司 : : 會不會之後政府查帳的時候發現違法導致身分喪失呢? : 當然有可能。提醒你,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 雖然看起來是不得已的,讓人不忍心苛責,但是改變不了違法的事實 : 就算被抓到的人不多,但你以後都會活在提心吊膽之中,你有想過嗎? : 最糟的情況,被抓到而判定你的H1是fraud,你涉及的是非法工作 : 你這樣做,就算成功的留下來了,但是也助長了惡質黑心公司,成功的繼續壓榨新移民 : 雖然可以說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但是你們畢竟違反了法律,因為這是不合規定的薪資 : 願打願挨也要在法律許可的範圍之內,不然就有可能被法律制裁 : 夜路走多了就會遇到鬼。公司、人都一樣。 : : 感謝大家! 如果有任何寫不清楚或者為反版規的地方不吝告知。 若有公司願意辦H1b,但是要求員工全部自費(Filing Fee+Fraud+ACWIA+Attorney+PP) 可是在薪水上每月加2000元,來彌補員工自費的損失 (每月加2000的次數加到補償自費的數字為止,並非無限期加2000) 公司說因為公司沒有policy也沒有經費,所以只能由薪水上加來幫助員工辦 已經告知公司Fraud 和ACWIA要用公司的支票,公司還是回覆要由員工出 (言下之意似乎是員工要自找律師可以這樣辦) 像這樣的情況,會有律師願意接嗎? 這樣就算律師有辦法叫公司出Fraud和ACWIA支票, 公司可能第一個月會從那2000把錢扣回去 申請書上Wage到底要寫多少? 寫原來薪資,還是上加2000的薪資? (原來薪資會高於prevailing wage,也會符合市場一般行情) 感覺還是不太合法+太複雜? 請各位賜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8.7.248.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SA/M.1424736874.A.D69.html

02/24 08:27, , 1F
既然有加薪就ok,只是記帳方式不同而已;就去找律師/公司談
02/24 08:27, 1F

02/24 08:28, , 2F
你的薪水當然用原始的;這也不叫加薪,就是個reimbursement
02/24 08:28, 2F

02/24 16:11, , 3F
可,我們律師事物所就是都從律師這統一開支票給usci
02/24 16:11, 3F
文章代碼(AID): #1Kwy9grf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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