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J1 ] 關於J-1的緩衝時間以及J-1與VWP

看板VISA作者 (Savannah)時間9年前 (2015/02/17 03:38), 編輯推噓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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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pmax2 (good game)》之銘言: : 各位大大與版主好 : 想請教一下大大們 : 1.我在版上爬文 有人是用J-1+VWP的方式 : 也就是說第一次入境用J-1 short 結束之後 離開美國 再用VWP入境 : 並且附上90內回程機票 以及讓海關認知為旅遊目的或會議目的 : 就可以在進入美國 : 想跟大大請問確定看看 這是有機會的嗎?? 有機會,但依照移民官當場判斷為準。移民官不相信你是來旅遊或是來開會的, 就可能給很短的停留期。 : (這是為了盡量維持近一年的在美訪問規劃) : 2. J-1是否"開始前"和"結束後"都還"各"有30天的停留時間呢?? J-1最早可以自起始日往前算30天入境,最晚可以自結束日往後算30天離境。 : 3. 如果我預計8月1號開始J-1 short term visa : 我可以多久前申請並且面試拿到visa呢?? 自起始日往前算 120天可以申請簽證。 : 這樣問的目的是有可能我在3月拿到J-1 visa後(假設J-1 visa開始日為8月1日) 這不可能。 8月 1日往前算 120天是 4月 3日,因此無法在 3月拿到 J-1簽證。 : 我可以在4月~6月先用VWP進入 : 把visa留在第二次入境用以確保我第二次能順利入境 可以,如果先前沒有長期在美的紀錄,有機會拿滿 90 天,快到期當天去邊界換 用 J-1簽證入境。只是你這樣做有經驗的移民官都知道你在計畫什麼,被盤問也 是有可能的。 運氣好的話,你在美國的停留日期上限是 90 + 30 + 180 + 30 = 330 日。 : 問題有點多又有些複雜 : 煩請知道的大大們熱心回復了 : 先大感謝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6.88.80.1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SA/M.1424115507.A.F5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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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理論上是有可能,但是移民官看也知道這是在濫用免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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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能說明免簽入境的目的真的是觀光商務,和J1明顯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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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有非常合情合理的旅遊計畫,讓聰明人一看就相信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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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VWP會限制停留時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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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先用VWP入境比較Ok還是後用VWP比較Ok呢??有人有經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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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VWP不是包含商議 商務 實驗結果與教授討論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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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正確使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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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用VWP後用J-1比較好編故事,倒過來容易被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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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為正確使用由移民官判定,他認為不是就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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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wp要有90天的回程機票。當然有可能給不到90天或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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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入境官現場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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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也知道不是正確使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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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壓 我覺得算正確使用壓 90天內進行合作討論 90內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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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符合scientific convention, attend short-term t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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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ing, 以及negotiate a contract(專利)等 雖然也可能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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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必且按照規定離開 這樣為什麼不算不正確使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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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都是規定下的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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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請你選字;2. 有判定權力的人是移民官不是你,有許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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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的人有覺得自己不會被刁難卻還是遇到。你想要嘗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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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反對,但結果請上來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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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KuaSpzR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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