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拿免簽 B1轉H1

看板VISA作者 (cruising Panama Canal)時間12年前 (2014/01/02 13:54),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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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YC (靜心)》之銘言: : 請問: : 若我一接到美國面試通知,在線上申請免簽 B1 後,從台灣過去, 名詞糾正: 免簽 不等於 B1; 免簽簡稱VWP 免簽VWP在線上申請的旅行許可叫做ESTA,和B1風馬牛不相及 : 到時入關時,是否要編去美國的理由?(而且我不確定回程日期, 免簽VWP入境,理由必須是觀光商務。如果不是觀光商務,就會被遣返 面試可以低調的包裝成觀光商務,例如拜訪公司/學校/旅遊。 : 沒打算先買回程機票) 美國VWP免簽規定的很清楚: 必須有回程機票,這規定還寫在航空公司的IATA資料庫裡 否則根本不能入境。 也就是說,你如果沒有回程機票,航空公司根本不應該讓你上飛機飛往美國 應該要在check-in的時候直接把你擋掉。當然,地勤人員偶爾會miss掉 如果造成你被遣返的話,航空公司也會被美國罰錢,因為沒有正確的篩檢旅客 : 因為我爬文看到這段: : B-1/B-2應該也是比照ESTA,要有回程機票才能上得了飛機,入境關口的移 : 民官也才願意讓你入境,反正你有需要就先訂票,入境後再退就好。 不完全正確。B簽證本身不需要有回程機票,至少沒有寫在IATA資料庫裡。 但若沒有回程機票,想持B簽進入,就要看入境官的判斷,有可能成功有可能失敗。 但至少不會被航空公司的地勤人員擋掉 : (倘若真是如此,即使先訂票再退,似乎還要再被扣US$150手續費) 機票的手續費,是旅客自己的事情,和這個討論沒有任何關係 : 另外,請問倘若我在一個月內拿到offer,對方要幫我辦 H1 的話, : 我即使在 B1 有效期內,是否仍得在他們送件出去前先離境回台灣? Again,你根本就沒有B1,你只是VWP而已 有爬文就知道,VWP根本就不能境內轉換身份 (唯一的例外是和美國公民結婚) : 因為我爬文又看到這段: : 網路上大家是建議至少以 B簽證入境滿60天後再提出身份轉換,避免 : 被 USCIS認為是移民詐欺 (問題是機構想趕快用人,就會很快想送件, : 不會等兩個月後,這樣是否我一定得先離境才不會被認為是詐欺?) 你沒有B簽,根本沒有資格境內轉換,所以這個討論就不必看了 唯一的選擇就是,面談結束後如期離開美國 (所以沒有任何必要退掉回程機票,除非想要非法居留) : 因為現在觀光簽改線上免簽,我不知是否和以前一樣或更嚴格? 觀念糾正: 並沒有「觀光簽改成線上免簽」這回事。 觀光B簽依然存在,你還是可以去辦,和以前流程完全相同。現在只是多一個VWP的選項 有爬文就知道,觀光簽可以待180天,VWP免簽只能待90天。 觀光簽可以境內轉身份; 免簽不行,而且還必須持有回/續程機票。 觀光簽還可以造訪墨西哥、哥斯大黎加; 免簽不行 現在辦觀光簽的難度比以前高很多,因為只有高風險的人才會去辦觀光簽 (板上最近幾個月就有三個人辦B簽被拒的案例,都是嫌免簽居留期不夠用) 其他簽證就沒有明顯差別 機構如果要趕快用人,就馬上送出非營利機構的H1,加急的話15天就會通過 通過後你再拿相關資料到台灣AIT辦H簽證,就這麼簡單。 送出這份I-129申請,也和你是否在美國境內無關,因為你不能境內轉換 也就是說,你只要在AIT面談日的前一天回到台灣,能趕上面談即可。 簽證預約的名額有限,所以你要盡早預約,二月份的名額更少,因為農曆新年的關係 但預約AIT面談必須要有I-129的核准資料 : 謝謝! -- 我的旅遊部落格: http://chengyun-travel.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cchris 來自: 99.123.5.147 (01/02 14:20)

01/02 14:19, , 1F
原來如此;謝謝詳細說明!
01/02 14:19,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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