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H1-B 辭職 去加拿大換免簽

看板VISA作者 (cruising Panama Canal)時間11年前 (2013/08/15 14:21),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4 (看更多)
※ 引述《klmissing (熱愛潛水與滑雪)》之銘言: : 據我所知,兩個重點; : 1. 免簽只適用於機場關口,所以必須是搭機入境美國. 這是錯誤的 CBP的網站很清楚,免簽適用飛機、遊輪、陸路 而且如果是陸路入境 (包括首度入境美國),根本不需要申請ESTA http://www.cbp.gov/linkhandler/cgov/travel/id_visa/esta/esta_2010_fact_sheets/es ta_chinese_trad.ctt/esta_chinese_trad.pdf ------- ESTA和I-94W: Q: 作為免簽證計畫的旅客,我是否需要ESTA許可才能在陸地邊境入境關口進入美國? A: 目前並沒有需要ESTA許可才能在陸地邊境入境關口進入美國的要求。 作為透過陸地進入美國的入境過程的一部分,您必須填寫I-94W表並支付6美元的手續費。 ------- : 2. 首次赴美免簽理論上必須由護照母國出發至美才適用, 這是絕對錯誤的,完全沒有這回事 你提供的連結根本就沒有這麼講。世界上有成千上萬的歐亞旅客從其他國家首次赴美成功 : 但是的確有很多特例發生過,不過一切憑運氣,海關是可以據此不讓你入境的 這是絕對錯誤的 依照常理,多數的觀光客是從自己的母國出發。但依然有不少觀光客從其他國家出發 不論是不是從原居國出發,美國入境關都有權利拒絕你入境,這和出發地完全無關 以你這個邏輯: (看過有人從非母國出發而被拒絕入境,就認為不能這麼做,而非依照官方資訊), 那也有不少人從母國出發用ESTA入境美國依然被遣返,那我是不是也能推論為: 從母國出發赴美不能使用ESTA,但是的確有許多"特例"不小心成功,一切憑運氣? : 而且進出美國到另近的加拿大與墨西哥理論上是不算新入境的. 這點是正確的,90天內從鄰國回美視為同一次停留期 : visa waiver regulation: http://tinyurl.com/cg3a7jk 這個網站是官方資訊,行之有年,但是內容和你陳述/解讀的完全不同 你完全誤會了 : 2 上面沒有寫的很明確,但是我知道有人的確因此被刁難過,本來不給入境, 不存在的事實,當然不會寫出來 : 後來解釋了半天才因為當做有緊急事故,給了1個月,並被警告已在電腦加註1個月後如果 : 沒有回母國而是再去他國跳板入美將被取消EATA : 僅供參考 這只是個案,他被警告的原因,是和他造訪美國的頻率/時間有關,並不是通例 就好像每年有不少人從母國出發免簽到美國,卻被拒絕入境,這也都是個案,不是通例 美國海關的職責是檢查每位旅客是不是有高風險,濫用免簽來入境美國 如果有一個旅客,免簽待了3個月,馬上飛回母國,三天後再飛回美國,企圖再入境90天 就會遭到相同的警告,甚至被遣返,原理是完全相的 這和是不是經過加/墨,一點關係也沒有。 重點是: 如果和美國以外的國家,有很強的聯結,赴美免簽觀光,一點問題也沒有 如果過去的一年、半年,和母國/第三國的聯結非常弱,不像是正常觀光客, 就會仔細檢查 : ※ 引述《cassine (Savannah)》之銘言: : : 如果能夠跟雇主協商,將離職日期延後到九月底就不會有這個問題。 : : 薪水的事情可以談,但離職日期對你來說可能比薪水重要。 : : 你現在就可以申請ESTA : : 說要回來打包行李準備走人,為了避免失去身份才利用出入境更換身份。同時出 : : 示離境的機票,保證不會滯留不歸就好。 : : 理論上入境美國前弄好就好,但考慮到會有很小的不通過風險,你先請起來,萬 : : 一不過,你也還有很多時間可以應變。 -- 我的旅遊部落格: http://chengyun-travel.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9.123.4.228
文章代碼(AID): #1I37DmQA (VISA)
文章代碼(AID): #1I37DmQA (V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