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F2 -> H4 相關問題 請有經驗大大幫幫忙!!
非常謝謝你也 cchris 幫了大忙
今年他有被抽中了 前幾天得知的 所以應該十拿九穩
另外我自己辦f2的 是用USCIS新的ELIS那個e-file系統 辦理成功的 我知道是$290
但是我看USCIS官網ELIS上面沒有H4的選項 就怕有什麼程序要不同
主要是老公也是現在"申請h1中" 我想我應該是不能跟老公一起報辦理H4吧?
因為他還沒正式拿到H1
他公司律師是要幫我"同時"辦理H4 我自己因為找不到相關case跟USCIS找不到
我這次就不敢自己辦 才想說委託律師 結果他開口500多@@
我也是想說h4應該很簡單 但是因為ELIS沒寫轉換身分給H4的
我就不肯定了@@
不知cchris大大的想法是?
另外我明年初就回台灣了 既然我F2可以用到9月底
那我可以九月底再回台灣 然後十月初拿著他被approve的通知
去AIT辦H4就可以回來了吧?
不知道以上是否有誤解的部分 再次謝謝指教了
※ 引述《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之銘言:
: ※ 引述《KIREICHI (菲比米國)》之銘言:
: : 因為找不到相關資訊 希望有經驗的版友能幫幫忙
: : 我的case是這樣:
: : 在去年12月時我剛拿到H1 但後來因為一些原因需離職所以緊急轉成F2
: : 在一個月前左右剛拿到F2的approval
: : 現在我老公因為要申請H4 原本我想說直接跟他公司一起報一報H4就了事
: 你應該是指: 老公要申請「H1」吧
: 有爬文就知道,H1今年的名額已經用完了,除非他是不佔名額的非營利相關
: : 但是美國境內轉身分 也只是居留權 不是真正的簽證
: : 我們預計明年初就會回台灣約三個禮拜
: : 因為這兩年光是辦H1 F2 現在又來個H4 又要付個800多元 這兩年為了簽證會付了
: : 4000多了 我覺得實在是有點蠢 (每個status拿不到一兩個月就又轉 又轉的 嗚嗚~)
: 你搞錯了,申請境內轉換身份(I-539),只要$290
: 是不便宜,但和你說的800多相差甚遠,你大概是找律師所以被敲一筆?
: I-539自己辦就行了,非常容易
: : 問題來了 經過google 我發現很多人是在台灣直接辦h4 我的例子是因為我人還在美國
: : 但我明年初 很快 就要回台灣 我想我應該不用在神經的付了800多元就為了這短短不到
: : 半年的身分居留權@@
: again,正確費用是$290
: : 所以有以下疑問:(有經驗的版友請幫幫忙)
: : 1. 因為我老公今年已經遞交H1 因為工作領域 他拿到approval的機率是非常高
: 他已經在四月第一週遞送,也抽到名額了嗎? 這是大關鍵
: 沒抽中的話,機率就是0
: : 因為我現在身分是f2 "請問"
: : F2是在 他一被通知H1 approve當時就失效(可能六七月那時) 還是要到十月才失效呢?
: F2是跟著F1的。所以一旦F1失效,F2就失效。
: 申請境內轉換的話,F1失效的日期,就是H1生效的日期
: 而H1生效的日期,並不是H1通過的日期 (因為新年度的名額是10/1才開始)
: 而是到10/1才生效
: : 2. 如果是六七月就失效 我是不是就要立刻盡快出境回台灣 然後等十月份再去AIT辦
: : H4回美國
: 前題不成立
: : 3. 還是說他被approve當時(六七月) 因為我必須離境
: : 我就回台拿他被approve的單子就可以去AIT辦理H4? (但我想H1不是十月才生效??)
: H4也一樣是十月才生效,但是H一般可提早4個月去辦簽證,只是不能馬上入境美國而已
: 只能到9/20之後才能入境美國
: : 4. 如果能在十月就去辦理 那我是不是拿他的H1 approval資料去辦理即可 爬文有人說
: : 要H1持有者的簽證影本 但因為老公十月前不會回台灣換簽證 要到明年初回台換簽證
: : 我是不是還是可以先去辦一辦呢?
: AIT的官網寫得很清楚,不需要H1簽證,但需要I-129、I-797等影本,請洽官網
: 你誤解了網友的分享
: : 非常謝謝您的耐心看完我的所有疑慮 希望好心的經驗版友能幫幫忙
: : 因為實在不想再花個800多塊錢就只是為了半年的居留權
: 金額有誤
: : 我因為超過三年沒回家了 想說趁這個機會先回台灣 800多塊都快是來回機票了@@
: : 與其給律師跟政府 不如開開心心回去台灣 我相信會更好 哈~
: : 大家覺得如何呢?
: 直接付$290給移民局即可,非常簡單容易。
: 而且現在還可以線上申請,只要再寄一些證明文件即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0.131.130.222
※ 編輯: KIREICHI 來自: 50.131.130.222 (04/23 14:16)
→
04/23 14:53, , 1F
04/23 14:53, 1F
→
04/23 14:55, , 2F
04/23 14:55, 2F
→
04/23 14:56, , 3F
04/23 14:56, 3F
→
04/23 14:58, , 4F
04/23 14:58, 4F
→
04/24 13:46, , 5F
04/24 13:46, 5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