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觀光簽證待五個月可以嗎...

看板VISA作者 (期待小生命的誕生~)時間13年前 (2012/06/20 21:20), 編輯推噓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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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的情形是這樣的 我這次來美國是要和未婚夫在七月結婚的 本來是打算要待三個月 可是九月底剛好有朋友結婚 所以有點打算待到十月初再回台灣換F2 但就怕有點待太久... (未婚夫是F1 今年畢業要轉 opt) 時間點是: 5/10 到美國 7/14 結婚 9/28 朋友結婚 10/5 回台灣辦依親簽證 12/10 回美國參加老公畢業典禮 以上是我計畫 可是我不知道待這樣好嗎 當初進海關時 我非常誠實的說 我來這要待三個月 因為要結婚 就被海關拷問很久~~~~~ 但他們還是給我六個月的期效 (I94上寫可以待到11月) 因此以我的情況來說的話 待到十月 可以嗎 還是會對未來的簽證或是綠卡 有點危險呢... 謝謝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4.165.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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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是留學生眷屬,不是依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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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或是綠卡.."-> 不至於。綠卡部份是你"違法(比如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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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居留)"才有影響。就算你待滿6個月對你未來的綠卡申請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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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沒有影響,因為官方給你6個月,你沒有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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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你達算辦的F2(這不是"換",這是獨立的申請新的簽證)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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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這本來就是可以讓你長期停留在美國的,所以會因為你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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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5個月而拒絕給你F2/再次入境時不讓你入境 的機率趨於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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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多是問問題,這只是他們要把情況搞清楚,這不等於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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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打算用觀光簽在短期內再次入境,這就會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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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你停留在美國的時間太久,不過這裡所說的問題也只是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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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讓你停留在美國的時間。 你是辦F2,所以不用擔心這種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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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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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給到11月,你當然可以待到10月;接下來改用F2/辦綠卡也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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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FuSutRw (V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