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OPT期間配偶出入境
※ 引述《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之銘言:
: ※ 引述《risklotus (risk)》之銘言:
: : 我的OPT今年一月才剛生效,
: : 想請問說如果我在美國這邊申請h1b
: : 順便幫她申請h4,
: : 她預計3月回去6月回來
: : 那她在我申請h1b期間(4月之後)還可以用F2/opt的身分進來嗎?
: 如果F簽證尚未過期就行
: 老問題了,你們的H1/H4如果是境內轉換(她另送I-539申請)
: 那麼你們10月會自動轉為H身份
感謝cchris的熱心回答~
我現在擔心的是如果我們的h1/h4提出境內轉換的申請
可是我的配偶人在國外,那會不會有身分轉換失效的問題
這樣就一定要再出境轉換成h4
爬之前的文是說會這樣
還是現在的規定又改了~~
謝謝
: : 這樣是不是有可能到時10/1之前要再回台辦一次h4
: 不必
: : 還是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等到她回來的時候再申請h1b比較沒有問題
: 沒這個必要
: : 依照這兩年的趨勢,h1b應該不會這麼快沒有~最糟的情況就是
: : 明年OPT到期申請OPT extension,明年再申請h1b
: 如果你有STEM extension的資格,的確多一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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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8.227.4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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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cchris~~完全解決了我的疑惑,本來想說如果我的h1b approved,那這樣
我的F1身分自動會失效,那我的配偶就回不來了~如果可以之後補件就好了
※ 編輯: risklotus 來自: 128.227.41.165 (02/13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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