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OPT至H-1B之間的Unemployment Day 問題

看板VISA作者 (一條魚~)時間13年前 (2011/06/09 09:00), 編輯推噓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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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目前有一個一個有關美國opt-H1工作方面的問題想請教大家。 我目前使用opt的身份在小學當老師。目前的工作即將在6月中時結束。 但是,我剛拿到新的offer,是在另一所小學。 新的僱主願意幫我辦H-1,而且新的工作會在8月8日開始。 我的第一個問題是,我的Opt即將在今年的7月4日結束,如果儘早file H-1文件 出去,是否就代表我符合Cap-Gap extension的條件,而可以銜接8月的新工作? 如果可以,我的第二個問題是有關opt期間unemployment的天數問題。 我去年的時候是7/4 opt開始,但是合約上是寫8/6開始上班,我的第一張pay check 是在8月中時拿到。所以,這樣說起來的話,等於有一個多月的unemployment days。 目前的工作我已經辭職,最後的一張pay check大約是在6月中時拿到。 請問,去年的unemployment day是依照合約上的日期來計算,還是以第一張pay check 來計算? 另外,我最後一天上班到新工作上任之前約還有58天,最後一張pay check大約 在離職日後10天拿到。根據不同的算法,我的身份是不是有可能超過opt unemployment 90天的規定? 如果有可能超過90天的規定,我是否可在離職後到新工作上任前 找volunteer做,以減低我的unemployment天數? 非常感激大家回答我的問題,很抱歉很少上來問問題而且問題很多,請大家多多包涵, 也非常謝謝大家的幫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8.192.22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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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對你最有利的(且也是"正式"文件) 比如以你的情況就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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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上頭有清楚的日期,且這也算是一般可用的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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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天的規定?"-> 同樣的,找對你最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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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Offer" -> 是email / letter 的話印出來/留下備份(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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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是上頭的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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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合約 3. 其它等等 日後需要時拿出來,如果 1 不行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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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其他的。 "他們"不喜歡的是你拿了OPT但是一直都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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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然後又不離開,這時候就真的會有問題。既然有Offer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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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辦事人員應該不至於機車到會去真的計較這種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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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拿到Offer和正式開始日期會有空檔,這在美國是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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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常態的東西他們不會刻意刁難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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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Gap 看這裡 http://0rz.tw/RELq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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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資格的條件是在OPT到期 "之前" 拿到H-1B approv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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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po 是在喬治亞州的小學? 請問是教什麼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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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謝謝大家的回答! 我也希望能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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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Shadowdied, 我是中文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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