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有關J-1的212(e),但想要延長J-1

看板VISA作者 (v^.^y)時間15年前 (2011/02/07 12:2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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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有一卡車的問題想要請問,如果有覺得太多的話,可以選擇性跳過,或是直接end。 背景 我:J-1 holder,老婆:J-2 holder subject to 212(e),我用國科會補助出國的 J-1有效日期:2012/04/30 首先,我很肯定我受到兩年條款的限制,因為補助來源的關係,所以我沒有問國務院 而且DS-2019上也是勾選有,連簽證貼紙上都寫了 跟我有關的問題: 目前跟我美國這邊老闆討論到,他想要延長我的簽證 1.212(e)的限制之下,J-1是可以延長的嗎? 2.我老闆想要提NSF計畫,讓我當co-chair 用NSF的funding來當延長J-1的財力證明,是否ok? (因為NSF funding是聯邦政府經費,本身也會讓J-1有212(e)的限制) 若不行的話,有哪些funding可能是比較不行的?哪些是ok的? (這問題我不知這樣問好不好) 3.如果NSF funding確實可以用來延長效期,到時候若要waive需要找誰?台灣嗎? 4.還在212(e)的限制之下,也就是2012/04/30以前沒waive掉 是否可以找律師辦綠卡申請手續? (根據我的瞭解是不行,但我有朋友說當初律師跟他們說可以,所以我才問) (朋友是說我可以先請律師提出,等我waive掉以後再生效) 跟老婆有關的問題: 她已經在申請今年秋季班的PhD program,目前到9月一直持有J-2身份 1.若她在入學前想要工作,而去申請EAD,大概會花多久時間才會核准? 核發的有效期間會以DS-2019為準嗎? I-765表應該可以在找到工作之前就送出申請吧?備而不用,找到工作可以馬上上工? 2.EAD的填法,I-765表格裡的15、16、17不太會填 15是入境狀態,她算是visitor的配偶 16是分類 17若16填了某個分類才需要填 2.是否需要換成F-1才能唸書?我印象中可以用原來J-2唸書 但不確定J-2身份可否拿她新老闆的funding,因為畢竟J-2受J-1限制太多 3.板上很多人不建議境內將J-2轉成F-1,怕會耽誤到開學時間,會有風險嗎? 4.如果她申請上的是master program,以上問題的解答是否有變化? 以上太多問題了,若有心人可以幫忙回答的話,小弟感激不盡 只瞭解其中部份,也可以回答部份即可 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8.62.17.61
文章代碼(AID): #1DJtEURn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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