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OPT->H1

看板VISA作者 (被遺忘在沙灘上的腳印)時間14年前 (2010/07/13 13:16), 編輯推噓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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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 我今年 2010 5/7 從某間大概排名一百出頭的學校 資科 Master 畢業 然後 5/7 ~ 7/7 應該是傳說中的 grace period (應該沒錯吧) 7/7 之後 opt 開始.. 不過我到現在只有看到我的收據.. EAD卡都一直還不寄來 很幸運的, 老天有保佑, 我在 7/9 當天找到了一間公司的網管工作, 目前在三個月試用期當中 這是一間超過一百人的公司, 近幾年都是賺錢的 所以一直在擴大營運 但是網管部門之前一直都沒有擴編, 所以這次才打算多編列一個人來協助 而這間公司對於想辦 h1 的員工, 雖然還不至於到幫忙出錢 但是都還蠻樂於協助辦理的, 幾位公司裡的前輩也都順利拿到了綠卡/h1b身分 現在我的問題在於 1.我的opt到明年的七月七號, 那請問在試用期過後 我該馬上去談 h1b 的事嗎? 還是等到 opt 快過了再辦 h1b 我試用期結束大概是 10/9 可能也來不急送 10/1 的 h1b申請 所以看來是一定得等了, 是這樣嗎? 或許我表現好一點 可以早一點送件也說不定 只是對於一個像我這樣狀況的人而言 如果有機會 我該馬上申請h1b, 趕快朝著人生下一個階段挑戰綠卡的階段走嗎? 還是繼續留在opt 2.我念資科 申請網管的工作的h1b 應該還不至於被移民局那邊打槍吧 我紀錄應該蠻良好的 也沒有為非作歹 我還蠻喜歡這個工作和工作環境, 真的覺得自己很好運 可以面試上 也蠻喜歡這間公司的 想長久待在這間公司服務 然後也想早點拿到綠卡身分 享受美國人的福利 各位覺得我該怎麼做 才能快一點走向這條康莊大道呢 謝謝! -- =Ptt封神榜2010-請選擇你的守護神= ~娜娜-糾團 ~雨狗-連結 ~鬍子-禮貌 ~MaxLJ--外交 ~柏油-勇氣 ~金寶-傳播 ~硬兔-傲嬌 ~F7-露點 ~蜜妮-重生 ~山獅-狩獵 ~MoNeNe-遺失 ~鯰姐-自信 ~芳嫂-自我 ~Z9-情報 ~法兒-分享 ~loh--新知 ~ㄌㄔ-預言 ~天空熊-慈祥 ~剝削-藝術 ~鄉長-亂入->瓦哥-白爛 ~KOTD-過氣 ~bccc-除魔 ~小狐-戒嚴 ~傑克零-虔誠 ~5566-帥氣 ~路比-巧取 ~張爸-分身 ~妖西-忌妒 ~now1-釣魚 ~廖震-機八 ~威力踢-博學 ~天哥-經商 ~小雨-經驗 ~鄭公-食子 ~mim--中肯 ~t2d--神算 ~蝦姐-寒冷 ~腋魔俠-迷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1.84.94.46

07/13 13:38, , 1F
H1是越早申請越好,不過申請日和10/1沒有任何關係;用完為止
07/13 13:38, 1F

07/13 13:39, , 2F
去年12月下旬才用完,只要在那之前申請的人都ok;今年再觀察
07/13 13:39, 2F

07/13 13:40, , 3F
如果錯過今年的名額,明年你適用cap gap ext,所以其實也ok
07/13 13:40, 3F

07/13 13:42, , 4F
會不會開始經濟復甦 明年又搶破頭了 XD
07/13 13:42, 4F

07/13 13:47, , 5F
EAD卡還沒寄到也可以合法工作嗎?現在是否只要有收據
07/13 13:47, 5F

07/13 13:47, , 6F
就可以合法工作直到EAD卡下來為止?
07/13 13:47, 6F

07/13 13:49, , 7F
放心吧!美國經濟復甦最快也是N年後的事了,多瞭解美國經濟現
07/13 13:49, 7F

07/13 13:49, , 8F
這方面可能有爭議, 但在卡下來我拿到SSN前, 我的薪水都會
07/13 13:49, 8F

07/13 13:49, , 9F
先記在公司理囉, 因為我上網查,他是說 7/1~7/30
07/13 13:49, 9F

07/13 13:50, , 10F
會寄我的卡給我, 所以我7/7就開始先丟履歷了
07/13 13:50, 10F

07/13 13:53, , 11F
況,各州政府削減預算準備砍各級政府公務人員,景氣會好嗎?
07/13 13:53, 11F

07/13 14:01, , 12F
嚴格來說你現在不能工作;你(及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常見)
07/13 14:01, 12F

07/13 14:03, , 13F
不要害我要砍文XD 只是想問個問題而已嘛..
07/13 14:03, 13F

07/13 14:03, , 14F
移民局: 查ip中
07/13 14:03, 14F

07/13 22:10, , 15F
別擔心啦,美國政府官員雖然機車,但是一般實務上還是會接
07/13 22:10, 15F

07/13 22:11, , 16F
受"合理的理由/文件證明",而不是"嚴格來說"的東西
07/13 22:11, 16F

07/13 22:11, , 17F
你確實有合法的卡,只是還沒拿到,你也能夠提出文件證明
07/13 22:11, 17F

07/13 22:13, , 18F
(你的收據) 所以正確說的話你是處於"gray area" 並不是馬
07/13 22:13, 18F

07/13 22:14, , 19F
上被驅逐出境 不允許你抗辯的情況
07/13 22:14, 19F

07/13 22:38, , 20F
我想移民局的人應該不會上PTT的啦 抱歉讓你擔心了 我以
07/13 22:38, 20F

07/13 22:38, , 21F
為規定有改,出自好奇就問問。
07/13 22:38, 21F
文章代碼(AID): #1CE_QOx0 (V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