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F1休學與復學生效期限問題,感激回答!
我在加州唸書,今年的winter quarter辦了休學,要在spring時復學。
原本以為休學同意後的離境時間(也就是F1失效)應該是一月底二月初左右,
因此辦了境內轉換visa申請(F1轉B2)打算一直留在美國境內,
直到快開學時再去墨西哥繞一圈用F1入境,目前在等候審查結果。
spring在3/29開學,所以3/1時F1就又生效。
到2月中時系辦來信說明學校還在審核休學申請,
上個禮拜學校的個人資料裡顯示
FILED FOR LEAVE OF ABSENCE - EFFECTIVE 3/4/2010
我現在人也還在美國境內。
我想請問的是,這樣的話,我還需要重新出境再入境嗎?
還是可以直接待著等spring開學?
如果不需離境,那麼當初申請的visa轉換,是否需要寫信去告知取消申請?
還是就放著等通知即可?
先謝謝各位的回答*^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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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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