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F1 與H1b的轉換問題
※ 引述《cchris (cruise specialist)》之銘言:
: : 公司的部分 就是請他們發一張信 告知USCIS不聘用本員工
: : 則該不聘用的日期 應該從幾號開始寫呢?
: 應該填真實日期,而不是你想要的日期
: : 接續請問 爬文看了大家轉換身分的分享 (到墨西哥)
: : 多半為B1 轉成F1
: : 也就是手上已經有valid F1 visa + I-20
: : 而以我目前的狀況
: : 手邊這張I-20 在10/1之後就失效了
: 這是錯誤的
: 你的I-20並不會因為一份I-129的approval而就失效
: 只要你有未過期的F簽證,SEVIS也沒有失效超過5個月
: 理論上都可以繼續用這份未失效的I-20入境美國
: : (不過 I-20 上面的日期是還有幾年就是了)
: : 這樣我入境 F1 visa 雖然還沒過期
: : 但是沒有了valid I-20
: 你的I-20是valid
: : 則 如果換到了新的I-94
: : 向學校報到
: : 學校再重新發一張I-20給我嗎?
: 不必,I-20一直都是有效的
: : 抑或 目前這張I-20 會在re-enter 之後 重新變成繼續有效呢?
: 一直都是
學校的國際學生單位表示
這種情形 因為不是on leave
所以雖然還在SEVIS records消失的五個月之內
I-20就直接失效了(原本那張 還沒到期)
所以重新發了一張從10/1開始的I-20給我
SEVIS號碼跟我現有未過期的F1不一樣
要我拿這張新的入境
並且要我繳SEVIS Fee 200元
請問 我該怎麼辦呢?
這樣以後入境
I-20跟F1 SEVIS號碼不一樣
就re-entry的日期的部分
請問如果是10/10之前
還算安全範圍嗎?
另外 公司的部分
由於該律師無法回答這樣的問題
公司同意轉為part-time了
所以想請問
就Full-time改成part-time H1-b
似乎要先拿到LCA 才可以file the amendment
那在拿到LCA 並file the amendment之後 一直到收到decision 為止
是不是只要part-time 工作即可?
以及
回到剛剛入出境的部分
公司照實寫H1-b的employment終止的日期
必須是在re-entry之前 10/1之後嗎?
如果就使此雇傭關係終止於10/1
H1-b還是算生效了嗎?
會不會溯及既往失效?
由於公司律師也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所以才煩請板大解析
因為日後可能還會回到該公司就職
因此在此情況下 如果能保留H1-b最好
不希望還要勞師動眾重新申請一次H1-b
非常感謝您!
: : 非常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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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1.161.12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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