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H1B離美一陣子後回同公司工作
※ 引述《apple1111 (apple1111)》之銘言:
: 請問若是H1b身分離開美國工作的公司回到台灣一段時間後(幾個月)
: 再回美國原公司上班
: 可以拿原來的H1b簽證直接回美嗎?
: 不過似乎這種狀況有兩種情形
: 1:當初離開公司,美國公司仍將自己視為公司員工,只是目前不在公司上班.
: 所以沒有告知移民局註銷員工H1b身分.
: 2:當初離開公司後,美國公司註銷自己h1b身分.
: 如果是狀況一,是不是就直接拿原來的H1b回去就好了?
: 如果是狀況二,似乎不能直接拿原來的H1b回去,那要怎麼辦呢?
對不起,推文的疑問目前沒人回覆所以重po再問看看,謝謝
推 floyyed:如果是狀況二就是叭噗..要重新玩抽籤... 11/26 00:24
推 mckinney:有拿過就沒有名額問題吧 11/26 01:34
→ mckinney:狀況二就是要請公司重新申請 11/26 01:39
推 floyyed:都註銷的話,還在名額內嗎? 挺困惑 應該沒有才對 11/26 02:20
→ floyyed:如果沒有銜接新的公司 原公司又註銷 隔了好幾個月 11/26 02:21
→ floyyed:我覺得該H1應該無效了吧? 11/26 02:21
→ floyyed:不知道cc大怎麼解... 11/26 02:22
→ cchris:就算被註銷,因為該員六年內有H1的名額,所以名額依然還在 11/26 02:54
→ cchris:所以理論上只要雇主重新申請I-129,並證明過去有名額,即可 11/26 02:54
→ cchris:最好等I-129 approve之後再回美國 11/26 02:55
→ apple1111:那若是狀況一呢?就直接回去上班就好嗎? 11/26 13:27
→ apple1111:另外就是H1b員工離開幾個月之後會再回來?僱主可以不用 11/26 13:29
→ apple1111:通報移民局嗎?(也就是造成狀況一的情形是合乎規定的?)
就是要問上面的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4.132.217
※ 編輯: apple1111 來自: 218.174.132.217 (12/17 00:29)
推
12/17 04:20, , 1F
12/17 04:20, 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