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開罰單算犯罪嗎

看板VISA作者時間15年前 (2008/10/10 10:27), 編輯推噓8(8014)
留言22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是 F-1 OPT 前天晚上在鎮上騎腳踏車時被警察攔下來 說是不能騎在人行道 開罰單並且罰款是美金 75 元 由於我身上只有約聘雇助教的員工證 又沒有駕照 罰單上除了我的姓名和住址以外 沒有任何其他號碼當作紀錄 想請問板上有經驗的板友 以後出入境、或申請簽證的時候 要說自己犯過罪嗎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4.252.10.27

10/10 10:41, , 1F
就算開汽車超速也不算"犯罪";要先弄清楚犯罪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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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0:41, , 2F
總之,你不必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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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0:55, , 3F
比如美簽問的就是有沒有被逮補或是定罪(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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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0:57, , 4F
美國申請綠卡表格上也有:有沒有被逮捕......一些有的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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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0:57, , 5F
except traffic regulation. 所以像原波這種開單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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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腳踏車也被開單喔 超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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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8:30, , 7F
已經是OPT擔任助教了,還沒聽過交通罰單算不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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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8:32, , 8F
申請綠卡與公民表格問有無犯罪紀錄,都講明排除交通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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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9:22, , 9F
宣告破產或者欠錢沒還被告敗訴算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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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20:59, , 10F
好想噓無聊的警察...老美騎單車還不都亂騎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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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04:42, , 11F
被罰75好可憐,也常騎在人行道上的我被嚇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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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08:47, , 12F
沒有碰到在人行道上快速過人的腳踏車,或是沒有小孩,或不是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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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08:48, , 13F
不便的人,對這類條例可能比較感受不到其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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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14:37, , 14F
其實我能理解必要性啦,不過這裡有時在路上騎車好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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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15:43, , 15F
宣告破產不是犯罪,欠錢沒還被告也只是民事官司,非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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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2:07, , 16F
抱歉我涉世未深, 來美國才兩年, 在台灣連稅都沒報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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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2:09, , 17F
學生。被抓是很不甘, 當時已是晚上近十點, 還被警察當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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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而被抓的一周前, 我一臺腳踏車被竊, 鎮上的行車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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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2:11, , 19F
不慢.....一切都只能說是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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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2:13, , 20F
感謝大家釋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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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08:24, , 21F
那警察是種族歧視 故意找碴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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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6:17, , 22F
上法庭請法官打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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