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B1/B2 去美國的目的

看板VISA作者 (........)時間17年前 (2008/06/16 19:55),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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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你要待2個月,面談的時候也要說只一星期左右 台灣的公司很少能讓員工請2個月的假 動機會讓面試官懷疑,雖然自己本身沒有這個動機 你不能讓面試官有所懷疑,反正簽證到手之後 入境時要待多久是看移民局,至少簽證要能先過 不然錢會白花,之前去申請時也是說一星期或十天 事實上去了快1個月,有些事其實不用太老實的講, 待2個月說實話以他們的想法來看真的滿久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31.239

06/16 22:00, , 1F
謝謝你 這樣我心中比較有個底 ^^
06/16 22:00, 1F
文章代碼(AID): #18LbIYO5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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