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未婚夫那欄該不該填

看板VISA作者 (開始認真...............)時間16年前 (2007/12/30 10:45),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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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位大大 1. 未婚夫在美國念研究所,我想過去探望他。 不過我現在嚴格說來,並不算有正式的工作, 申請表上有一欄是要填寫是否有家人在美國, 大家會建議我寫有還是沒有? 2. 關於預約面談時間ꄊ 預約日期排到一月二十九號了, 我可以先預約二十九號的位置, 如果有人釋出了之前的空位, 我可以修改成更早的日期嗎? 還是只能往後延不能往前? 謝謝大家幫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102.128

12/30 17:26, , 1F
2.可以往前!
12/30 17:26, 1F

12/31 00:05, , 2F
1. 沒有
12/31 00:05, 2F

12/31 01:07, , 3F
未婚夫還不算家人呀! 如果你填家人,官員進一部說要看結婚
12/31 01:07, 3F

12/31 01:07, , 4F
證書或是戶籍謄本,那你就慘了! 所以就填沒有就好啦!
12/31 01:07, 4F

12/31 01:09, , 5F
至於第2題,可以更改日期的!
12/31 01:09, 5F
文章代碼(AID): #17TmPbxV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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