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拿觀光簽去結婚,再回來換H4
有些問題想請教一下,簡單說明我的狀況,謝謝^^
我是台灣人,男友是大陸人,交往數年,打算於今年年底結婚。
因為他現在是opt,今年十月H1才會生效,出境美國、來台灣很不方便。
所以我打算先拿B2去美國公證結婚,大概停留半年。
請問結婚後,我的身份會自動從B2變成H4嗎?
也就是只要不出境,仍然可以合法留在美國,出境後要再入境,再重新簽證?
假如半年後,我回台灣重新簽H4再入境美國,這樣會被刁難嗎?
移民官或海關會不會認為你上次怎麼在美國待那麼久?應該怎麼回答呢?
今年也要申請學校,不過因為H4可以合法念書,所以我們決定就簽H4好了。
另外在台灣簽H4時,會不會因為配偶是大陸人,而受到刁難呢?
在美國結婚的話,在台灣需要登記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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