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的一月份
也是哪著一家公司給的offer 但沒有真的接受這個offer
從SFO機場入境
也有一個學姊 也是拿了offer但沒有真的去上班
也順利進來了
t一個同學 在opt期間 並沒有拿到offer 但因為家裡有急事
必須回台灣一趟 後來也順利回來了
好像是奶奶過世
過海關的時候 他有問我那家公司的名字地址 然後填在一張卡上面
可是沒有被刁難什麼
不知道最近規定有沒有變
※ 引述《southcross.bbs@ptt.cc (背水一戰)》之銘言:
: 小妹今年五月畢業 已經拿到EAD card了
: 六七月也先後接到兩個job offer
: 也就是有兩封offer letter
: 但是目前並不打算接受這兩個offer
: 請問我可以拿著其中一封offer letter在次入境美國嗎
: 不知道海關他會不會需要employer的証明 證明我真的有接受這個offer呢?
: 請知道的版友給點建議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參(ptt3.cc)
◆ From: 75.62.234.24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