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 男生辦理護照的兵役問題
查詢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後 得知
「凡男子(年滿16歲之當年1月1日起至屆滿36歲當年12月31日止)及國軍人員於送件前,請
持相關兵役證件(已服完兵役、正服役中或免服兵役證明文件正本)先送國防部或內政部
派駐本局或各分支機構櫃台,在護照申請書上加蓋兵役戳記(尚未服兵役者免持證件,直
接向上述櫃台申請加蓋戳記),再赴相關護照收件櫃台遞件。」
因為是第一次申辦護照有些事不太確定
1. 先蓋兵役戳記再辦護照是嗎?
2. 兵役戳記蓋了後幾個月之內要出國否則失效呢? 這個會因不同縣市有不同的規定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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