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 停留時間半年或半年以上
請問在歐洲旅遊(即普通身份,非學生或工作為由)
停留時間長達半年或半年以上的簽證要怎麼辦理??
以申根國為例
最多就是半年內90天可多次進出
聽說可以先辦非根國的簽證,再到非申根國辦一次申根簽,即可再多做停留
那是否可推為
先在台灣辦第一國的簽證,進到第一國後再辦第二國簽證,依此類推??
謝謝解答及閱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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