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請問這樣算高危險群嗎?(已看過精華區案例)
我是單身女性26歲
在外商工作一年多
有財力證明大約三十萬
在職證明,扣繳憑單
想用10天年假去紐約觀光
但我曾經在1998年拿到B1在美國停留5個月
後來1998年回台灣要申請F1讀美國高中(有準備I-20)
被拒絕了,並且B1簽證也被revoked
事隔將近10年,我在台灣完成了所有學業,及工作了一陣子,
依照我目前的條件想辦B1,還是很不利嗎?
DS-156的30,31,35這三題讓我看了很緊張
(有沒有被發過美簽?/有沒有被拒簽過?/有沒有被取消吊銷過美簽?)
我有聽說一種說法,10年的紀錄不會留下了,而且我剛好換了新的護照,
可以不要帶舊護照去,然後表格上就都寫沒有?
不然我真的沒有跳機的意圖,因為十年前的紀錄而簽不過,真的會很嘔吧!
請問有沒有跟我相似的狀況的版友去辦美簽的經驗可以分享?
或是版上有經驗的朋友可以給我建議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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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ioffy 來自: 59.121.3.231 (03/05 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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