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第一次要到荷蘭自助旅行,我想去六十天
所以想辦九十天的簽證
存款證明,我用到二十幾萬
行程表除了荷蘭辦事處要的,我還附了一張自己打的計劃表
有時間,地點,飯店
還有用了前三天的訂房紀錄
(我有聽說可以請荷蘭朋友用邀請函,可是對我來說實在太麻煩一點了
感覺有點多花錢,又多花功夫)
請問我這樣有可能不過嗎 (因為我在板上好像比較少看到申根沒過的,)
如果不過的話,重新辦應該也不會退費吧?
還是他會叫我再補件呢,有人有經驗嗎?
大家能給我點建議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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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imy 來自: 61.59.148.239 (10/15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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