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在職證明的問題?
跟我女友想說農曆過年來去美國一趟 我個人已經擁有美簽
但是她約聘的工作只做到9月底 接下來可能會準備考試
所以不見得有正職的工作
1.9月或10月去辦美簽會不會太早?
因為問旅行社的人說過年的票早點定會比較好
所以想確定拿到美簽後快點開票
2.在職證明的話,由於我家有公司,可以用家裡的公司開嗎?
AIT會不會做查驗的動作呢?會真的去查你是否有在該公司服務嗎?
(雖然要也是可以套招啦)
3.財力證明有那麼需要嗎?我女友是沒啥錢,且旅費是我要出的
這樣還要証明嗎?還是告知簽證官就好?
不好意思 若發文有不符合版規 晚點自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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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性的一刻 2006 01/22
PLAYERS POS MIN FGM-A 3PM-A FTM-A O D T AST PF ST TO BLK PTS
K. Bryant G 41:56 28-46 7-13 18-21 2 4 6 2 1 3 3 1 81
下半場 神戶隊 VS 暴龍隊 55-41
肯德基爺爺說:我沒看過80分的比賽,但是今天我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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