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I-20的期限問題....

看板VISA作者 (Alaska cruise)時間19年前 (2006/05/19 10:1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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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nvictus (invictus)》之銘言: : ※ 引述《cchris (Alaska cruise)》之銘言: : : 你一畢業,I-20就失效(通常由畢業典禮日期或學期最後一天來算) : : 如果提早畢業的話就提早失效,和I-20上寫的日期無關 : : 一畢業就必須在grace period 60天內離境(或是開始OPT) ^^^^^^^^^^^ : : 所以除非你能發揮影響力,改變學校的畢業典禮日期或學期結束日期,否則不可能 : : 博士班學生可以用延緩送出畢業論文的方法來延後畢業日期 : 那請問OPT的開始日期可以自己決定嗎? : 還是畢業隔日就要立刻開始? 答案就在上面 畢業日起的60天緩衝期內都行 總共就60天可用,如果OPT開始前用了50天,就只剩10天留在OPT結束後 (對大部份人不很重要) : (因為記得之前有人提到有些人OPT不知道怎麼弄,期限比一般長很多) 沒這回事,每個人都一樣長,12個月,只是早開始或晚開始而已 : 乾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58.140.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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