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 一些通檢的問題
想請問各位都計專家幾個問題,希望各位能解惑
檢討計畫人口住宅面積時
是用每人50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進行檢討
但可住商混合使用,在都市計畫圖上是畫紅色
那我們再進行住宅樓板面積檢討時
是否也要考量這些商業區上的住宅樓板呢???
然後又該要怎麼計算??
另外,以下截錄前金新興苓雅細部計畫的一段文字:
由於本計畫區之發展定位為高雄市中心商業區,且計畫區內商業區劃設規模超過實
際需求的3倍,加上現行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商業區亦容許作住
宅使用,故現行土地使用分區配置,應可滿足未來計畫區人口之居
住需求。
想請教這個檢討方式的合理性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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