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兩個問題

看板Urban_Plan作者 (123)時間15年前 (2008/12/01 13:06), 編輯推噓7(706)
留言13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1.土地使用分區是會關心人民,怎麼可能依法訂制,應該是經過地方民議審議就好了 中央應該是制定一個大概的標準就好了,但目前都是要依法制定?這個要如何改善或是跟審議人員溝通 2.如何明確區分 土地使用計畫圖,土地使用分區圖,都市計畫圖?? 請各位同好有涉略以上問題或是想法的人,給我些議題或意見 謝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7.124.120

12/01 13:45, , 1F
1.完全按照民意不行 大家都想要容積提高再提高 無視於當地
12/01 13:45, 1F

12/01 13:46, , 2F
容載力是否超過...
12/01 13:46, 2F

12/01 14:48, , 3F
應該回去看最早土地使用分區是用來幹嘛用的,簡單來說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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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4:49, , 4F
是一種原用來隔離不相容使用的制度,簡言之有些人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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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4:49, , 5F
不喜歡跟某些人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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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4:50, , 6F
而在美國發源地,土地使用的確是由zoning board去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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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4:51, , 7F
但是美國是英美法系,所以他們那出來的結果算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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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4:52, , 8F
台灣的土地使用管制就只是都市計畫法授權再授權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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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9:54, , 9F
那三張圖還真不知道怎麼去區分,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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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9:59, , 10F
似乎名稱上有得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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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20:00, , 11F
"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台北市都市計畫圖
12/01 20:00, 11F

12/01 20:00, , 12F
高雄市使用分區圖、"工業區"土地使用計畫圖
12/01 20:00, 12F

12/01 20:01, , 13F
原則上不太能混用,不過好像很多人都馬虎虎混著用
12/01 20:01,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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