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KNU-Group 版主 Celery0605 不良之板規

看板Uni-LawServ作者 (我笑太糟糕)時間13年前 (2010/11/04 01:4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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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人借版主之名創造符合自己的板規 先前的文章已經表達 他已開創多重帳號名義發文 在今天卻又發表新板規 (如下) 並把把校版當個版使用 對版主有意見的發言一律是為亂板 那先前該人多重帳號 同ip發文 就無所謂嗎?? 接著不經公告就私自水桶 無故理由封鎖我言論自由 是版主應該的嗎? 且私自將我水桶期限達一千四百多千 三年多 完全毫無公告 以及詳細的違規內容 私自處理個人水桶三年多 且該人說先前事件及其文章 延用舊制 是以哪一則規定判我水桶三年多? 這是應該的嗎???? 希望解決方式 革除該人版主一職 並且解除我的限制 《KNU》看板設定 b - 中文敘述: 校園 ◎[開南]期中考將近 邊避寒邊念書吧 板主名單: Celery0605 h - 公開狀態(是否隱形): 公開 g - 隱板時 不可 進入十大排行榜 e - 開放 非看板會員發文 發文與推文限制: y - 開放 回應文章 *使用者水桶中(尚有1460天) d - 開放 自刪文章 r - 開放 推薦文章 名單編輯與其它: (需板主權限) s - 開放 噓文 w)設定水桶 v)可見會員名單 f - 開放 快速連推文章 m)舉辦投票 o)投票名單 i - 推文時 不會 記錄來源 IP c)文章類別 n)發文注意事項 a - 推文時 對齊 開頭 x - 轉錄文章 自動記錄,且 需要 發文權限 L - 若有轉信則發文時預設 站內存檔(不轉出) 8 - 允許 未滿十八歲進入 ★ 您在此看板無發文或推文權限,詳細原因請參考上面顯示為紅色或有 * 的項目。 原來 3-3 不得發表含有人身攻擊、性騷擾或不雅字眼等文章。 更改為 3-3 凡文章或推文內容涉及人身攻擊、帶有不雅言論及挑釁他人引起論 戰, 視情節輕重,可給予水桶一週到永久水桶之處 罰並直接刪除該文章。 新增3-6 爭議文章 對於板上累犯 或者已水桶之人 相同IP位址、不同ID發表之文章,視為同人所發之文章 將處水桶一月 ------------------------------ 新板規更改前 如有引戰文章 還是會照舊板規3-2處理 ---------------------------- -- ˙˙ 爸 在 你 後 面 , 他 非 常 火 your father is behind you,he is furiou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8.28.242 ※ 編輯: look1225 來自: 140.128.28.242 (11/04 01:58) ※ 編輯: look1225 來自: 140.128.28.242 (11/04 02:32) ※ 編輯: look1225 來自: 140.128.28.242 (11/04 02:43)
文章代碼(AID): #1CqPzcfQ (Uni-LawSer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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