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GraduateCram版主qwoqow724濫權

看板Uni-LawServ作者 (kk)時間13年前 (2010/09/25 18:13), 編輯推噓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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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woqow724 (哭完就要好好面對)》之銘言: : ※ 引述《cdmc1205 (kk)》之銘言: : : 事實經過: : : GraduateCram版規定週二、三開放Po買賣文,我在9月21日週二也依版規Po了一篇買賣文 : 沒錯 是規定週二三開放PO買賣文 : : ,詎料,qwoqow724以我販賣錄音檔為由刪除了我的文章,且公告我販賣錄音檔,浸我水 : : 桶一個月,以此妨害我的名譽,但經過我舉證資料我賣的不是錄音檔後,qwoqow724更改 : 對 您賣的確實不是錄音檔而是DVD : 但您並沒有在文章中註名您是出版商 : 您的行為確實是營利的行為 : 但您並沒有告知 : 版規中規定只能販售 補習班的講義及筆記 我賣的是DVD以及上課講義,不是單純賣DVD,如果只能賣上課講義,那qwoqow724所PO的 買賣文也是廣告文,因為你在備註中還幫某某家補習班還是出版商? 打廣告說建議你賣 的講義要搭配他們出版的書。 而且你還廣告說,購買的不懂的地方可打電話過來問你,這也不符合版規規定的只能販 賣補習班的講義及筆記,因為你還提供了別的服務,不是單純賣上課講義。 : : 判決理由說我Po的是廣告文,判決不變還是浸我水桶一個月,很明顯,qwoqow724是先作 : : 判決後,再來找判決理由,試問,如果人民在道路上被一個警察開一張闖紅燈的罰單3000 : : 元,但經過舉證後證明沒有闖紅燈,這個警察更改罰單內容說是超速,還是罰3000元,人 : : 民會作何感想? : 不是我判決後才找理由 : 是因為原先您賣的是DVD檔 : 您也無告知您是出版商 : 因此起初是判決擅賣錄音檔 : 後來您才寄信到我信箱告訴我您是出版商 : 因此您的販賣文章即是廣告文的一種 : 但版規中更有規定 : 若要PO廣告文必須先行告知版主 我PO的是買賣文,我在標題一開頭就註明了[買賣], 文章中的內容也沒說我的講義有多好多好,就只有寫價錢、試看的網址、聯絡方式, 這些也有很多篇買賣文都有,為何沒被刪和浸水桶? 為何我的就被認定是廣告文,不是買賣文。 出版商PO的文章一定是廣告文嗎? 這是什麼道理? 版主PO的文章就自己可認定買賣文,不是廣告文? 版主應該以身作則,迴避利益,不是嗎? : : 我Po的買賣文都是依照版規,大約每半年會Po一篇買賣文,歷屆的板主也從來沒有刪 : : 除過我的文章,或浸我水桶。 : 您的行為一直是魚目混珠 : 我早以詢問過原版主K大 : 問他是否知道您是出版商 : 但他完全支持我的行為 : 並認為你從來沒有告知過您是出版商 : 並且在來信中不斷的威脅本人 我是不是出版商,您也要先過來問我查證一下,叫我舉證資料,不是一開始就刪文章 和浸水桶,還立即公告我賣的是錄音檔,這一點就妨害到我的名譽了,我所說的、舉 證的資料都是事實,就事論事,依法處理,從來沒有威脅任何人。 : : qwoqow724自己也在9月22日Po了一篇買賣文(第18014篇),身為版主卻不知利益迴避 : : ,這樣讓人合理懷疑,是不是只有版主喜好的補習班、出版社的講義,出版品才能賣,其 : 我並無喜好任何的補習班 : 我販賣的東西也沒有任何侵犯版歸之疑 : 我賣的東西沒有任何有聲書 : 並且都是補習班的筆記 你的文章還提供了額外的服務-筆記中不懂的地方,可打電話問你問題,且 還在備註中還建議人家搭配某某家補習班還出版商?所出版的書, ,這些都不是版規規定的上課講義,這兩點就可認定你也是PO廣告文。 : : 它家的補習班、出版品不能賣,甚至以後如果有某家補習班的工讀生當上了GraduateCram : : 的版主,把持了這個版,以各種莫須有理由,刪除別人的買賣文,只准自家的商品交易, : : 不准其它家產品的交易。由以上之理由,可知qwoqow724已不適任版主之職務。 : 這點您可以放心 : 若有發現任何疑似工讀生的行為 : 我都會寄信過去予以警告 : 我認為是就事論事 : 而非混淆視聽 : 將自己身為出版商的買賣行為用魚目混珠的態度欺騙過去版主們 版主自己都不以身作則,迴避利益,自己都PO買賣文了, 在買賣文的備註中,還提到某某家補習班還是出版商? 所以版主很難讓人相信公正性。 : 希望的解決方案: : : 以下的三種解決方案之一,我都可以接受。 : : 1.解除qwoqow724版主之職務,因為qwoqow724版主不知利益迴避,如果這種情況發生在公 : : 務員已構成貪瀆罪、圖利罪這種有期徒刑七年以上的重罪。 : : 2.如果要禁止Po買賣文,大家應一視同仁,只要Po買賣文的一律刪除文章且浸水桶,不應 : : 該由版主個人對某家補習班或出版社的產品有特別的偏好來作刪除與否的決定,這樣才能 : : 維持公平性。 : : 3.解除我的水桶,讓我也能Po一篇買賣文,讓我也有跟別人、版主一樣Po買賣文的權利。 : 經過這件事情之後 : 若經查證我並無過錯 : 我會修改版歸 : 並明確規定不歡迎出版商來此板進行營利行為 : 不論結果是如何 : 我問心無愧且無時無刻關心板上板務 : 以上是我的答辯 : 謝謝 :) 我覺得要禁就每個人禁PO買賣文,因為廣告文跟買賣文的界限很難認定, 不能因為身份不同就認定誰PO的是買賣文誰的是廣告文,應該要有客觀的標準。 我也很希望補GraduateCram版禁Po買賣文有一個乾淨的空間, 但如果要開放的話,就要有客觀的標準, 如果以後因為版主個人的喜好而淪為某些補習班或出版商把持的版, 就不是大家所樂見的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25.216

09/26 01:32, , 1F
誰說dvd裡面就一定是錄音檔... 也可能是上課電子檔阿
09/26 01:32, 1F

09/26 01:32, , 2F
這樣沒經過查證就直接下定論公開水桶 嘖嘖
09/26 01:32, 2F

09/26 01:35, , 3F
這應該公開po在該版道歉未經證實就直接對板友下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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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01:35, , 4F
去銀行領個錢 結果就被記者馬上公開新聞講成去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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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證實只是單純領個錢 記者亂報 但也沒道歉 有這種道理?
09/26 01:36, 5F

09/26 01:45, , 6F
呵呵 逢甲痴漢 跟我跟到這來~要不要直接開口追我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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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01:45, , 7F
老娘可是變瘦變大美人了呢~~
09/26 01:45, 7F

09/26 02:00, , 8F
對了 我寄了一封好康給你 收一下囉 大爺~~
09/26 02:00, 8F

09/26 12:11, , 9F
放個無名照片做先後比對看變瘦變正到哪去囉
09/26 12:11, 9F

09/26 12:11, , 10F
不好意思放在自己無名的話 放姐姐那本也ok啦
09/26 12:11, 10F

09/26 12:48, , 11F
哈哈 沒關係 我不跟你計較了~你高興就好囉~
09/26 12:48, 11F

09/27 00:23, , 12F
SPRT警告一次,不相干人士請勿發言,任何人再犯水桶一個月
09/27 00:23,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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