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看完內容想問問大家的看法!!
※ 引述《cth0204 (ChineseTaipei Hero 0204)》之銘言:
: 我想我還是回文比較快!
: ---------------------
: 這事可以分成 要鬧大 還是鬧小
: 要鬧大
: 就打電話給蘋果報料專線 電話專線:0809-012-555
: 傳真專線:0809-013-666
: 其實打電話比較快 另外有線上報料 但會比較慢一點
: 為什麼我能說 非常快! 因為我也報料過 =.="(我是幫親人)
: 真的超快 三天就上報紙了!
: 要鬧小
: 就在全校開講po文吧! 正義永遠是勝利的一方
: 我也不是對法律很熟
: 教官說簽了名 妳們不能說出去 根本不合法吧!(印象中)
: 還有在非意願下(意識下)、脅迫下所簽的名 只要舉證 是可以取消的!
: --------
: 還有那教官是誰阿~ 公開啦!
: 那有這種鳥教官!
: 想要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
: 這種事 絕對要據理力爭
: 如果原po要人手 可以找我去
: 反正大四閒也是閒著 在最後一年來玩一下也不錯!
: 不然一起在星期六 黑特板開戰也可以 哈哈!
我也覺得直接回文比較快ㄟ
根據""那個小偷後來也只是不能住宿舍""
相較住宿生沒參加宿舍消防演習來說
要被記過下學期也不能住
難道說偷東西原來不是一件大不了的事
去年宿舍消防演習因為表哥要結婚然後跟教官請假
結果教官的回答居然是:
你表哥結婚干你什麼事,而且消防演習是一年才一次
學校時間也早就定了
(天ㄚ,我表哥結婚一輩子才一次吧!而且人家的婚期更早之前就定了)
當下整個無言....
是不是說如果當初不要誠實
去診所請醫生開著診斷書騙過去就好了
另一方面如果要故意沒水準說難聽ㄧ點
喪假是可以請的
那....照這邏輯來說
人家過世干你什麼事
為什麼可以請
不好意思我有點過分了
只是這件事ㄧ直覺的很不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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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11/11 17:33,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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