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問] NT$20 要不要追討呢?
請問各位前輩, 接個 case 三個月後才拿得到薪資, 是常態嗎?
三個月是從申請日開始算, 而不是從工作日開始算, 合理嗎?
如果以上皆是, 那我太嫩了 XD, 以下就當作分享一個不太愉快的經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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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初, 在我表姊的朋友介紹下, 接了從日本回來後第一個 case, 內容
是當某日本樂團來台開演唱會期間的隨行口譯。因為有間接的親戚關係, 所
以滿肯定可以拿得到薪資, 於是只問了工時、樂團行程等一些基本資料, 也
沒有簽約就開工了, 以上沒有問題, 薪資也在結束後一個禮拜左右拿到現金。
問題出在其中有一天該樂團接受台灣某知名唱片公司訪談, 這部份的薪水
由該唱片公司支付 (一開始就講好的), 跟我聯絡的負責人是黃先生, 活動結
束後才告知三個月後才能領到薪水, 而且當天他很忙, 回去再 email 跟我要
帳戶資料, 結果後來也是我主動詢問需要哪些資料他才告知; 一來我暫時不
缺錢急用, 二來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所以就等到了 12 月。
12 月初去信詢問薪資的事, 沒有回應; 去電詢問, 黃先生說他正在休假,
休完假再幫我查 -_-; 過幾天推說三個月不是從工作日開始算, 而是從申請
日開始算, 要我再等一個禮拜 (沒有事先告知實在讓人不爽..) 然後又過了
一個禮拜, 總算是入賬了~~!!! 但是少了 NT$20, 20 是個很奇怪的數字, 不
論行內、跨行、匯款的手續費都不是 $20...???
雖然 $20 是小錢, 但是從 9/10 訪談, 到 12/22 薪水才入賬, 等了三個
半月, 薪水跟一開始說的不符, 那個黃先生的態度又很不好, 實在讓我很難
嚥下這口氣啊!!! >"<
可是那個黃先生的日文也很好, 我是不是應該吞下去, 留待日後好相見呢?
雖然我現在已經有正式的工作 (工程日文相關, 跟演藝圈八竿子打不著邊 XD)
以後的工作也不會跟演藝圈有關, 基本上我對音樂半點興趣也沒有, 之前的
case 完全是誤打誤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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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家看完落落長的文章~~ 希望各位能給我一點意見, 要不要為了一口
氣爭取那 NT$20 呢? 謝謝!!
Ps. 我打算用和平的語氣詢問為什麼少 20 元, 但他的態度一直都不怎麼好,
所以我預期問了就會跟撕破臉差不多...ˋ(′_‵||)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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