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台大轉學生報考資格修正
※ 引述《st510193 (阿ㄍㄡˊ)》之銘言:
: 剛剛很無聊的上了學校教務處網頁看了一下
我剛剛很不無聊的打電話給教務處問了一下XD
: 發現今天新公布的學則修正
: 網址如下:http://reg.aca.ntu.edu.tw/reg2007/STATUTE/LAW6-post.doc
: 關於報考資格有做了修正
: 修正後條文:
: 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並經參加本校轉學考試錄取者,得轉入本校相當年級肄業:
^^^^^^^^^^^^^^^^^^^^^^^^^^
大家注意!!!"並經參加本校考試錄取者"!!!
請注意到這邊~
因為"學則"主要是規範"學生及準學生"的
相關條文請見學則總則第二條
第二條 本校依本學則處理學生之學籍及其有關事宜,其細節得另行規定。
^^^^^^^^^^
注意到了嗎?
也就是說,考生(還不是臺大學生)基本上不屬於學則的規範對象
另請參照轉學生招生辦法第三條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報考本校學士班及進修學士班轉學生招生考試:
一、曾在本校或其他公私立已立案之大學及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外國大學;
或授予學位之軍警學校肄業,修業滿一學年以上,經原校發給修業證明書或成績單者
(軍事院校必須持有退學證明書及成績單。)
以上是轉載原條文~
我們可以看到,在"轉學生招生辦法"(也就是針對轉學考考生的規範)
的資料顯示,符合此條件=可以報考
只是根據學則,在確定錄取"後"需要補辦退學手續
特別在此向大家說明~
(希望不要有板友產生誤會,看到s大的文章直接跑去退學啊~囧囧)
: 一、 大學肄業生修業累計滿二學期以上,辦妥原校退學手續取得修業證明。
: 二、 專科以上學校或專修科畢業。
: 三、 專科同等學力。
: 原本條文:
: 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並經參加本校轉學考試錄取者,得轉入本校相當年級肄業:
: 一、 大學肄業生修業滿一學年以上。
: 二、 大學畢業已服兵役期滿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 三、 專科學校或專修科畢業。
: 四、 專科同等學力。
: 五、 空中大學肄業全修生修滿三十六學分。
: 以上就提供給大家參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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