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東吳法律

看板Transfer作者 (橘子)時間16年前 (2008/07/30 01:33), 編輯推噓5(501)
留言6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等榜單等的很心煩 先來po個心得文好了 東吳法律算是我準備轉學考的目標 我考了政大和東吳 東吳今年報290個錄取10個 算是非常競爭 所以我超擔心考不上的 [國文科] 今年國文出的算歷年來簡單的 選擇題40分 考文句重組和詩詞填空 作文題60分 題目是 論大學生的品格和生活教育 我選擇題寫的得心應手 粗估應該有2x~30分 作文我想60分的比重應該至少要寫到 800~1000字的篇幅 後來我大約寫了850~900字 寫的還算流暢但沒有引經據典也沒寫什麼成語 希望能拿個30分以上 拜託拜託~~ [英文科] 今年英文也算是歷年最簡單的 選擇題70分 造句30分 因為我英文不好 我粗估我大概45分左右 如果能多猜對幾題就好了 [民法總則] 今年題目算是非常破格 只考一題佔100分 題目大概是: 甲欲賣電視機TK3007 乙誤認為是TK3070 告知甲的外傭要賣之 外傭卻忘記告知甲 乙後來得知甲欲賣的是TK3007 非TK3070欲向甲"撤回"意思表示 甲這時才知情 卻告知乙其意思表示已生效 乙須給付價金兩萬元 我寫的: 1)受領使者受領意思表示即生效 2)外傭可為受領使者 3)不能"撤回" 4)意思表示內容錯誤(第88條)得"撤銷" 5)乙不用給付價金但要賠償甲之信賴利益 寫完超沒把握的 因為不知道配分如何 也不知道寫的完不完整及對不對 唉唉... 我大約寫了2頁半 倒是有很多人提前交卷 [刑法總則] 申論題60分2題(各30分) 實例題40分 題目大概如下: 1.試論述正當防衛的倫理性考量及 緊急避難的法益衡平之差別 我寫: 1)正當防衛限制:無罪責能力人,得容忍之輕微侵害, 密切生活關係之人,絕對失衡 2)緊急避難之防衛性及攻擊性在法益衡量上的差別 寫了一頁 2.試論述新刑法第19條第3項之利弊得失 我寫: 1)引19條第1.2項條文出來(責任能力) 無第3項時產生的法律漏洞 2)有第3項後如何彌補此法律漏洞(原因自由行為) 3)舉例:甲想殺乙卻不敢,只好趁喝得酩酊大罪時殺乙 只有1.2項時,甲因犯罪時無或缺乏責任能力可能減免刑責 有了第3項後甲不得適用前二項 寫了一頁 3.甲坐公車,乙欲竊甲皮包,正要動手翻搜時 甲誤乙以為甲不讓丙坐位故打傷乙, 並順便打傷丙及損壞丙之眼鏡 問甲及乙之罪 我寫: 乙刑責竊盜未遂罪 著手爭點 甲刑責普通傷害罪(對乙)(偶然防衛) 甲刑責普通傷害罪(對丙) 甲刑責毀損罪(對丙) 最後競合 因為競合我不太懂所以我只寫了兩行 甲balabala故數罪併罰 共一頁半 刑總我也怕怕的 不知道寫的夠不夠完整 希望分數能多一點啊 以上 希望東吳放榜時能有我的名字 最好是正取 拜託拜託 我˙好˙想˙上˙榜˙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46.33.116

07/30 02:55, , 1F
祝你上榜耶! 東吳法律加油!
07/30 02:55, 1F

07/30 03:07, , 2F
我猜民總是劉昭晨出的 一題定生死 超刺激
07/30 03:07, 2F
※ 編輯: gintonic909 來自: 122.146.33.116 (07/30 03:31)

07/30 03:40, , 3F
我覺得英文好難,比中正難多了
07/30 03:40, 3F

07/30 05:42, , 4F
聽說東吳的英文比他校難上許多 但今年又比往年簡單
07/30 05:42, 4F

07/30 08:40, , 5F
唉...看到原PO寫的,更加覺得自己不可能上了=.=
07/30 08:40, 5F

12/10 13:07, , 6F
借轉法轉版 謝謝^^
12/10 13:07, 6F
juliantin0:轉錄至看板 TransLaw 12/10 13:07
文章代碼(AID): #18ZrHyRg (Transf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