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itAss (惟他愛濕)》之銘言:
: http://www.lib.ntu.edu.tw/exam/undergra/95/95053.pdf
: 關於第二題究該何解
: 想破頭都想不出一個合理的解答 = =
: 以下將初步想法 不按順序 大略寫出:
: (一)
: 丁願提供金錢 但不願曝光
: 故委託丙代為處理相關借貸事宜
: 並授予丙該三百萬元之處分權
: 使丁得以隱身幕後 從事法律交易
: 而其權義關係 應由內部之委任契約定之
: 故丁得向丙請求返還三百萬元 丙不得主張其非借款人 而不負返還義務
: (二)
: 甲因需錢孔急 故委託丙尋找金主 籌措資金
: 甲不知金主何人 金主亦不知甲
: 對甲而言 應認是請丙籌措資金後 再向丙借貸金錢
: 丙雖將金錢匯入乙等人頭帳戶
: 然借貸契約之當事人 仍為甲與丙
: 因意思表示一致成立
: 又民法860條規定:
: 稱普通抵押權者 謂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或第三人不移轉占有而供其債權擔保之不動產
: 得就該不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償之權
: 故甲為擔保三百萬之債權 設定A屋抵押權於丙應認為有效
: 請問一下究竟該怎麼作答才正確呢 Q_Q
: 請多指教 謝謝
個人認為你應該照著題目回答比較好
1.借貸契約當事人為何人
甲以乙等三人之人頭戶從事買賣股票事宜
甲與丙商議 由丙出面調錢(其中是否有代理關係)
丙向丁表示有人在證券公司操作股票需要資金,利息很高之行為
是否屬於隱名代理??
而丁雖不欲曝光,對於丙這個代理人或當事人所為之借貸契約並不影響
丙請丁將其300萬匯入乙等三人帳戶
屬於冒名行為的部分
契約當事人究屬甲與丙,丙與丁,或者是雙方代理...
2.契約是否生效
隱名代理?
冒名行為?
雙方代理?
3.丁應向何人請求返還借款 甲?或丙?
4.抵押權乃係附屬於主權利之從權利,需有主權利有效,該抵押權方屬有效
如果借貸契約無效的話,那抵押權也隨之無效...
以上
個人拙見懇請賜教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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