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ls (qls)》之銘言:
: ※ 引述《onizuka7kimo (JR)》之銘言:
: : 甲乙因細故發生激烈爭吵,甲氣不過拿藏在大衣內出幾可亂真的手槍一把
: : ,作勢向乙開槍以示警告,乙之友丙在旁見狀,趁甲不注意,偷襲將甲擊倒在地,
: : 甲因此受傷,問丙的刑責
: : 請問一下這題是在討論
: :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嗎?勿想防衛?
: : 謝謝
: 這是在考是不是誤想防衛,也就是,是不是實際上並無不法侵害卻為他人反擊
: 你可以說假槍並沒有實際上的危險,所以只能用誤想防衛阻卻故意罪責構成過失犯
: ,而題意說幾可亂真那可能達到欠缺期待可能性的地步,就連過失犯也不構成
: 但縱然假槍也是恐嚇危害安全,基本上赤手空拳也可以恐嚇,所以這個題目
: 就應該是一般的為他人正當防衛。直接阻卻不法。
不好意思打擾了
我想請問一下
本題如果認為可依一般為他人正當防衛而直接阻卻違法的話
那麼關於上述罪責方面的欠缺期待可能性是否需要論述或如何論述
也就是說
是否需要讓出題老師知道
學生自己在解題時候的思考過程
因為最近試做了些插大的題目
看到題目中有些的論點
不知道是該忽略過去
或是稍著筆墨的提一下
為此感到困惑
故想請板上的大大給個建議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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