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東吳93的刑法

看板TransLaw作者 ( )時間17年前 (2007/06/04 07:1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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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ls (qls)》之銘言: : ※ 引述《onizuka7kimo (JR)》之銘言: : : 甲乙因細故發生激烈爭吵,甲氣不過拿藏在大衣內出幾可亂真的手槍一把 : : ,作勢向乙開槍以示警告,乙之友丙在旁見狀,趁甲不注意,偷襲將甲擊倒在地, : : 甲因此受傷,問丙的刑責 : : 請問一下這題是在討論 : :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嗎?勿想防衛? : : 謝謝 : 這是在考是不是誤想防衛,也就是,是不是實際上並無不法侵害卻為他人反擊 : 你可以說假槍並沒有實際上的危險,所以只能用誤想防衛阻卻故意罪責構成過失犯 : ,而題意說幾可亂真那可能達到欠缺期待可能性的地步,就連過失犯也不構成 : 但縱然假槍也是恐嚇危害安全,基本上赤手空拳也可以恐嚇,所以這個題目 : 就應該是一般的為他人正當防衛。直接阻卻不法。 不好意思打擾了 我想請問一下 本題如果認為可依一般為他人正當防衛而直接阻卻違法的話 那麼關於上述罪責方面的欠缺期待可能性是否需要論述或如何論述 也就是說 是否需要讓出題老師知道 學生自己在解題時候的思考過程 因為最近試做了些插大的題目 看到題目中有些的論點 不知道是該忽略過去 或是稍著筆墨的提一下 為此感到困惑 故想請板上的大大給個建議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4.2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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