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認真] 明細表 (誤差每隊百元以內)

看板Traffic_cup作者 (我愛排球,你呢?)時間14年前 (2010/04/27 12:07), 編輯推噓7(7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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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LUS運動行銷工作室(宇軒)簡單回應如下: 1.裁判費用應以場次計費而不應以時間來換算,更不可能接受某些提議要以15/50來計算! 如以時間換算那棄權場次不是更可怕了? 2.的確雨備縮減成15分,但是不應忽略這30場比賽的兩位線審以及記錄員 3.便當費用應該是有打錯 4.APLUS再幫忙包括學生比賽,企業內部比賽,皆會進行一系列的輔導與協助,其中除了 各項目裁判業務之外,還包含了器材球具協助購買租用,提供退貨管道,代尋贊助等等 這些都不會另為收費或抽成,故APLUS全數收入皆來自於各項目雜費收入。 5.比賽過程中第二次切入雨備,我們也表明了當天就到此結束,未完成的比賽皆不會去 收取相關費用!再與主辦單位學姐學長以及總召洽談時學長姐多次提出要以比例來扣費用 比方說排球比賽 本來應該打50分 現在打15分 則裁判費應乘以 15/50 也就是扣除70% 籃球原本40分鐘4節 現為上下半場各五分鐘 也應扣除75% 當下我們立刻表示不可能,裁判不應當有這樣的待遇,裁判並非時薪人員不應以比例換算 若是執意要這樣計算,那我們可以交由學長姐完成,我們也表明了可以完成現在這場就好 ,相關費用也到這邊結束就可以。 後有表明可以接受稍微調整雜費,所以包含第一天12場 正常賽程以及第二天的16場正常賽程也一併接受調整。 以上為A-PLUS運動行銷顧問工作室的正式回應,若有疑問也歡迎致電 07-3660322或是0989 -426505 最後,感謝主辦單位所有工作人員,感謝所有參賽球員,在這種極端不穩定的天氣下, 大家都辛苦了! A-PLUS 2010.4.2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2.1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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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記錄台方面主辦單位已排有人力,也就是說您幫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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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記錄卻浪費了主辦單位的人力,成本不是只有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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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室內場的比賽少說幾百雙眼睛在看,我不覺得線神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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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的存在必要性,而且預賽本來就沒有此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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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跳針嗎?幫忙記錄台幫忙出線"審"也要被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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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你好 所謂的幫忙是有收費的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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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的工作人員和裁判團兩邊都有人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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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百雙眼睛在看?那聽他們的就好了呀請裁判幹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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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置任何一方對於所有的參賽隊伍而言都是一種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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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的工作人員是沒有領薪的 但裁判團有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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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大會在處理,你不覺得你管太寬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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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覺得怎樣好就怎麼做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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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兩天講話跳針又挑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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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有問題才提出來討論?哪裡管得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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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樓上的提醒 不過請查一下我的IP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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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僅是基於一個想打比賽卻沒什麼錢的大學生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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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都說要檢討改進,你還在這邊找碴開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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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的是排球唷~如果沒記錯樓上是籃球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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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找個地方我們好好長談不要佔用人家版面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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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要上課 你想談應該很多人想了解實際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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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大家不會介意你們佔用 有話就在這裡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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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直接在版上談+1 因為大家都很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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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給以後辦交通盃的學弟妹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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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講話太衝了,我先去旁邊反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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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所謂的幫忙是有收費的唷~"這是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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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細支出並沒有耶~請問您講話的憑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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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審當然有存在必要性 他說in 我說out 怎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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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別隊球員當也是可以 但是別人的體力就不是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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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人員不領薪沒錯 但是他們人夠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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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不專業的線審應該更難讓大家心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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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羽球當線審判OUT還被主辦有領錢的主審瞪..無奈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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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球確實是OUT 讓我想起工作人員講習費 真的是很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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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那1~2球被瞪好幾次難道這也是裁判應有的態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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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判球也愛判不判好像我們欠他的...態度真的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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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上過講習後的領錢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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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大說的狠對!預賽的時候本來就不需要線審了!那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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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的"會看氣象圖"的裁判長說要提供線審幫忙,那這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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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算錢吧! 是他自己義務性的!如果他不覺得是義務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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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大可不用派線審阿!反正原本就不需要(=沒錢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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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他都派了,就不該跟主辦單位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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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rcC0hO (Traffic_c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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