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發問] 85度c

看板Tobacco作者 (回頭太難)時間12年前 (2011/10/10 01:02), 編輯推噓-11(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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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etray911015 (回頭太難)》之銘言: : 我想問關於85度c外頭那種座位能抽煙嗎? : 如果能的話,為何店家又在外頭張貼禁煙, : 而且別跟我說他是在指室內不能抽煙,如果 : 這樣的話為何不把禁煙的張貼在室內。 繼續說明我發生的事,因為某天我在85度c坐著, 在我隔壁來了兩位,一位四五十歲有吧!另一位少 說也有七十五歲了,兩位也不約而同點起菸,又剛 好我就在他們的順風處,我受不了就過去跟他們說 "對不起先生,可以不要抽煙嗎?牆壁有張貼禁煙, 我也不想吸二手煙"。後來四五十歲的起身看了牆 壁那張禁煙,回頭跟我說:"你可以叫我不要抽沒關係 但那個老人家就別管讓他抽,而且說那張禁煙是指 室內,不是指那種場所,還說什麼難道他們抽煙的 就沒有權利抽嗎?"我更生氣,抽煙有分年紀嗎?我只是 對事不對人,況且我一開始也是很客氣的。像發生這 樣的事,你們會有什麼想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44.130

10/10 01:04, , 1F
他講的沒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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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01:06, , 2F
這位先生還是小姐,您是來騙文章數的嗎?故意分兩篇
10/10 01:06, 2F

10/10 01:08, , 3F
反到我覺得他很客氣,妳的話呢?自己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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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01:10, , 4F
老人家在不違規的情況下,被打擾!我真的不懂騙文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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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02:17, , 5F
《有效文章》253 篇 (劣:3)
10/10 02:17, 5F

10/10 03:29, , 6F
所以原po到底有沒有抽煙
10/10 03:29, 6F

10/10 05:06, , 7F
一樣疑問這有需要分成兩篇嗎?既然是同時間發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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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08:36, , 8F
忘記噓了!補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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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0:15, , 9F
我不是故意要分兩篇的,至於你說的不違規的情形之下
10/10 10:15, 9F

10/10 10:16, , 10F
你確定這真的是不違規嗎?
10/10 10:16, 10F

10/10 11:28, , 11F
如果搞不清楚店外可不可以抽,直接問店員不是比較快?
10/10 11:28, 11F

10/10 11:30, , 12F
店的室外區
10/10 11:30, 12F

10/10 12:50, , 13F
菸害防治法第15條第11項自己看看 沒嗆你算客氣了
10/10 12:50, 13F

10/10 12:59, , 14F
40幾歲的給你面子不抽還蹬鼻子上臉 ㄎㄎ
10/10 12:59, 14F

10/10 13:19, , 15F
算你遇到好人了 遇到混混你就知道了 顆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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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3:26, , 16F
菸害防治法第15條第11項自己看看 沒嗆你算客氣了
10/10 13:26, 16F

10/10 14:01, , 17F
很客氣囉!
10/10 14:01, 17F

10/10 15:08, , 18F
你可以換位置
10/10 15:08, 18F

10/10 18:02, , 19F
再送你一次噓。
10/10 18:02, 19F

10/10 22:42, , 20F
尿急 噓~~~~~~~
10/10 22:42, 20F

10/10 23:03, , 21F
....................................................
10/10 23:03, 21F

10/11 00:51, , 22F
我也不喜歡吸二手菸,雖然自己有在抽,但我覺得這樣的情況
10/11 00:51, 22F

10/11 00:52, , 23F
,換個位置就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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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01:16, , 24F
不同意幾位版友的看法。遇到別人誤解嗆人家是「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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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01:18, , 25F
的嗎?為什麼不是把『客氣回答』當成理所當然的事。
10/11 01:18, 25F

10/11 15:36, , 26F
回P大 如果 據理力爭 與 無視找碴 妳覺得哪一項令妳不爽
10/11 15:36, 26F

10/11 15:37, , 27F
開放室外空間 維護自己權利 =據理力爭
10/11 15:37, 27F

10/11 15:39, , 28F
開放式外空間 不顧他人權益 =無事找碴
10/11 15:39, 28F

10/11 15:41, , 29F
當然有嬰兒在 我絕對會維護嬰兒權益。是不。所以噓有理
10/11 15:41, 29F

10/14 23:09, , 30F
你可以換位置
10/14 23:09, 30F
文章代碼(AID): #1EaTE9oR (Tobac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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