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sad010 警告一次

看板ToS作者 (五子)時間10年前 (2015/04/30 04:16), 10年前編輯推噓57(636112)
留言181則, 3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違規內容: #1LEGyl7R (ToS) [ptt.cc] [公告] watchr 水桶改判

04/24 12:24,
人家是知名id耶
04/24 12:24
#1JMg2XQP (ToS) [ptt.cc] [公告] ToS板規暨板規建議 + 文章推薦/檢舉區

04/24 12:25,
同Ste大 完全不覺得"知名id"不是故意為之
04/24 12:25
違規事項: 一. 違反以下板規,依情節輕重程度給予警告,或7~28天水桶, 情節重大者文章砍除並斟酌給予退文。精華區留底 a. 引戰文 1. 挑釁、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鬧板(刻意討噓等) 註: 此條板規除鬧板外為僅接受當事人檢舉,群嘲部份,單篇文章為五人檢舉即受理 檢舉人請簡述理由以便板工參酌,情節重大者版主得以介入處理。 五人檢舉期限為從文章發出後的48小時內累積滿5人。 2. 各種針對特定族群攻擊之文章、推噓文、簽名檔、暱稱,包含但不限於 宗教、學校、地域、種族、職業、性別、政治傾向(政治人物)等… 暗示、影射、同音異字,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之對象或範圍者亦同。 ┌─────────────────────────────────────┐ │ 文章代碼(AID): #1L8uztFF (ToS) [ptt.cc] [公告] 多人水桶改判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S/M.1428393847.A.3CF.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577 Ptt幣 │ └─────────────────────────────────────┘ 已宣導避免有此 "以偏概全" "以少數人之行為去攻擊、評斷某群體" 之行為引戰 判決: 若認為判決有所不妥當之處,歡迎指教、討論。 討論案件應 "就事論事" 避免因人設事 就事情討論,可以大大方方的寫出watchr的ID, 此處使用"知名ID"來以偏概全,可能致使爭吵 雖本次未引起爭吵 板主認為 應屬用詞不當 認為案件有所不妥想表達不滿 但這表達方式有越線引戰的問題 故 酌情輕判警告一次 望您以後稍微注意一下,避免沒有表達到自己想提的問題點 之後發生無心引戰卻野火燒不盡的情況 註:本案於4/27受理檢舉,至今才處理 動作稍慢.. 另,還有疑問歡迎此篇底下提問,趁我這兩天有點空檔 Orz -- http://ppt.cc/xxxx

兔子哪來的?

樓上那是四叉貓XDDDDDDDDD

為啥我用手機點開是兔子?

幹是貓,我看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210.112.6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S/M.1430338618.A.1E0.html

04/30 04:42, , 1F
文字獄......我嗅到文字獄的味道......
04/30 04:42, 1F
其實一直不想管 但已經演變到每次出現都成為引戰話題的環境情況.. 變成要介入強制管理 .. ~"~ 這邊說實在,就事論事以單一對象代替復數不特定名詞 可以避免很多板上糾紛 不然長期流於#1L8uztFF中 P7所舉的情境例子 真的不是一個好的發展 關於這點有甚麼想法請多說說 (正反都好~~~~~) **下面有一些相關討論跟回應,也麻煩看一下囉

04/30 04:49, , 2F
前一個推這四個字的被桶 ,這個被警告而已 準則不知怎
04/30 04:49, 2F

04/30 04:49, , 3F
麼定的
04/30 04:49, 3F
這部分我跟騰毛再詳細討論一下 這邊我的原因如上述

04/30 04:59, , 4F
不,我根本認為「知名ID」這字眼不構成警告/水桶理由
04/30 04:59, 4F

04/30 05:00, , 5F
說難聽點,椅子擺在那又沒說是給你坐的
04/30 05:00, 5F
最後引發大量板眾放一堆椅子在路上等人跌倒撞到....... 戰起來了就又要廣發水桶...不如趁這些單一案例就處理和宣導 這邊想提倡"單一對像發言" 避免這種類地圖砲問題持續衍伸造成混戰 "以偏概全" "以少數人之行為去攻擊、評斷某群體" 之行為引戰才事判決重點 並非"特定字詞"

04/30 05:03, , 6F
檢舉區是否可以考慮追加「逆檢舉」制度?除被檢舉人以外
04/30 05:03, 6F

04/30 05:03, , 7F
,可以對特定檢舉進行「逆檢舉」打消一個檢舉數
04/30 05:03, 7F
有點擔心會不會造成檢舉區直接混戰 這一點我會跟板主群討論看看 ※ 編輯: ice0514 (218.210.112.66), 04/30/2015 05:36:58

04/30 05:48, , 8F
逆檢舉感覺不太可行
04/30 05:48, 8F

04/30 05:50, , 9F
嗯...言論有人反對也會有人支持嘛...但我承認逆檢舉可能
04/30 05:50, 9F

04/30 05:50, , 10F
會變成派系鬥爭
04/30 05:50, 10F

04/30 05:51, , 11F
所以板主擔憂的檢舉區混戰確有可能
04/30 05:51, 11F

04/30 05:54, , 12F
也會先討論看看,若有類似 或 相關可行想法看法也可以推
04/30 05:54, 12F

04/30 05:54, , 13F
文提供
04/30 05:54, 13F

04/30 05:54, , 14F
另外,上面一些說明,若認為有不妥、不當 也歡迎繼續提出
04/30 05:54, 14F

04/30 07:33, , 15F
.......
04/30 07:33, 15F

04/30 07:57, , 16F
基本上會引火的革命軍都被桶了吧
04/30 07:57, 16F

04/30 08:39, , 17F
知名ID XDDDDDDD
04/30 08:39, 17F

04/30 08:55, , 18F
我知名ID 小oo 快逗我
04/30 08:55, 18F

04/30 09:01, , 19F
就是個刷存在值的啊,直接提高發/推文限制應該能擋下不少
04/30 09:01, 19F

04/30 09:39, , 20F
他都在檢舉區做這種事情惹還縱容逆
04/30 09:39, 20F

04/30 10:02, , 21F
呵呵 改判內容真的挺好笑 用平民吸引討論就不算引戰了
04/30 10:02, 21F
這一點有引戰疑慮的部分有判警告 對吧?_? 改判不是完全無罪喔 ~

04/30 10:16, , 22F
刷存在感刷到進桶的人真多XDD
04/30 10:16, 22F

04/30 10:25, , 23F
白金率這麼高了還在那邊平不平民就是引戰,抽不到就是
04/30 10:25, 23F

04/30 10:25, , 24F
不平民好棒喔~
04/30 10:25, 24F

04/30 10:27, , 25F
汁冥唉低
04/30 10:27, 25F
還有 121 則推文
還有 6 段內文
04/30 21:04, , 147F
制度
04/30 21:04, 147F

04/30 21:37, , 148F
樓上有看 第九頁那邊的說明嗎o.o?
04/30 21:37, 148F

04/30 21:53, , 149F
嗯,有啊。不過要是本案的主角說的話改成:watchr大可是
04/30 21:53, 149F

04/30 21:53, , 150F
知名ID呢~ 那情況會變成怎麼樣呀?
04/30 21:53, 150F
這樣在說的還是 "watchr"本身有問題 (實際案例上沒有 "知名ID"在這邊是反諷的一個用法,算在踩線狀況吧 說實在這樣的言語非必需 因為對於"釐清事情" 本身並沒有幫助 而且到底是為酸而酸還是要就事論事 會更模糊事情本身的重點

04/30 22:08, , 151F
我認為樓上講的情況一樣踩線,針對事情討論很難嗎XD
04/30 22:08, 151F

04/30 22:09, , 152F
如果認為watchr有特權就針對問題做質疑,而不是給他一頂
04/30 22:09, 152F

04/30 22:10, , 153F
帽子、或者一個座位,然後來評論這帽子/做位如何如何
04/30 22:10, 153F

04/30 22:11, , 154F
引起爭端之後再來說你幹嘛對號入座..╮(﹋﹏﹌)╭..
04/30 22:11, 154F

04/30 22:25, , 155F
一串討論下來我感覺我什麼都沒做卻頻頻中槍...
04/30 22:25, 155F

04/30 22:30, , 156F
抱歉,我們要養成指名道姓、就事論事的風氣 XD
04/30 22:30, 156F

04/30 22:30, , 157F
懂了!所以“知名ID”是版規認定的“特定族群”不是版
04/30 22:30, 157F

04/30 22:30, , 158F
友主觀認定的。那這樣的確是叩帽子或以偏概全
04/30 22:30, 158F
其實 唔 知名ID 也不是甚麼需要板規認證的特定族群 他只是整天被當成含沙射影的一個辭彙罷了 今天"單一個人"做的甚麼事情,那他個體就該對這件事情負責 但,如果是一些以少數人行為去代表多數群體做抨擊 而此多數群體的組合本身也不是一個主動約定集合體 (EX:公會、某遊戲LINE群類) 有點像是被動的被冠上的名號,之後就要對所有事情負責 我認為這樣的事情是有問題的 舉例: 有點類似:你出生在台中(不能自己決定的事情) 台中有一個人殺人 有人說:台中人都有罪、都嗜殺、台中人都必須被槍斃 剩下沒做的人當然說自己沒有違法不應該受罪阿 就開始紛亂.... 正確的說法應該是, 台中有一名殺人犯(XXX) XXX應該受到法律制裁 等等 這例子有一點極端 但是我覺得這問題放大一點用比較能體會的舉例應該像這樣了 誰是誰不是甚麼知名ID或之類的,說實在不需要任何人或板規認定 重點是 不該有以偏概全的影射言論攻擊 才對

04/30 22:30, , 159F
手錶大真不好意思XD
04/30 22:30, 159F

04/30 22:32, , 160F
好像也不是說版規認定或版友主觀吧
04/30 22:32, 160F

04/30 22:32, , 161F
就你可以覺得watchr有特權,也可以覺得watchr是知名ID,
04/30 22:32, 161F

04/30 22:33, , 162F
但想評論watchr,卻說知名ID如何如何,容易引起紛爭
04/30 22:33, 162F

04/30 22:34, , 163F
這中間的邏輯問題應該是入門考題XD
04/30 22:34, 163F

04/30 22:35, , 164F
所以版規規範的大概是此類的以偏蓋全,而非單就一個辭彙
04/30 22:35, 164F

04/30 22:35, , 165F
,只是這個辭彙特別容易讓人以偏概全 吧?
04/30 22:35, 165F

04/30 22:40, , 166F
別再說人家w大有特權了 信裡都寫的很明白了 改判很正常
04/30 22:40, 166F

04/30 22:42, , 167F
我只是舉例,當下是這樣被質疑的不是嗎^.<
04/30 22:42, 167F

04/30 22:47, , 168F
那…如果有某人用“推”文說:耶!watchr大水桶改判!
04/30 22:47, 168F

04/30 22:47, , 169F
還他公道了,不愧是知名的watchr大! 這樣呢XD
04/30 22:47, 169F
這部分應該是要板務立場來回應的問題 改判與否的癥結點在"事情(行為)本身的對錯" 而不是 "誰犯錯" 若板務有發生這樣事情,請告訴我們~ 我們必須要解釋清楚判決不同的點

04/30 22:49, , 170F
我只是開玩笑的啦,要拿來討論我這邊並沒有不妥,只要不要
04/30 22:49, 170F

04/30 22:49, , 171F
有人偷偷跑到巴哈黑我還自以為不會讓我知道就好囉
04/30 22:49, 171F

04/30 22:52, , 172F
手錶大 不好意思 一直拿你來發問 不過我真的是滿好奇 判
04/30 22:52, 172F

04/30 22:52, , 173F
決內容的以偏概全 可能致使爭吵 到底標準在哪XD
04/30 22:52, 173F
不要以偏概全就不會有 被波及的人 出來發聲 被波及的人的發聲方式也百百種,可能也是有問題的 就會越鬧越大...QQ

04/30 22:53, , 174F
我猜,只是猜測,這樣不會有事,但底下會有人開始酸
04/30 22:53, 174F

04/30 22:53, , 175F
實際看法等版主回答好了=ˇ=
04/30 22:53, 175F

04/30 22:56, , 176F
其實問的那兩個問題也是我想表達的 如果有心人士要操弄
04/30 22:56, 176F

04/30 22:56, , 177F
的話 真的空間是很多的
04/30 22:56, 177F

04/30 23:01, , 178F
不管是版規或是現實的法律,都有很多要操弄的空間阿
04/30 23:01, 178F

04/30 23:02, , 179F
例如我剛剛FB看到一個朋友稱讚別人文筆好,其實明褒暗貶
04/30 23:02, 179F

04/30 23:03, , 180F
現在比較像是版主在致力於避免指桑罵槐,但有心人士還是
04/30 23:03, 180F

04/30 23:03, , 181F
有漏洞可以鑽
04/30 23:03, 181F
可以鑽的洞一直很多阿... 歡迎來幫忙補洞T_T ※ 編輯: ice0514 (122.147.129.34), 05/01/2015 07:08:25
文章代碼(AID): #1LGJmw7W (T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