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創作] 論證女友存在
※ 引述《nonreasonism (順流)》之銘言:
: ※ 引述《dj533kevin (烏鴉)》之銘言:
: : 根據一個典型的男女朋友模型,我們可以推得三大女友定律
: : 一、女朋友必定是你最常用通訊工具裡聊天最多的女生。
: : 二、根據第一定律,必然會常常約出去,而三不五時就離開家。
: : 三、根據第二定律,有女朋友的人花費必超過單身時一個標準差。
: : 第一項,我最常用的通訊工具是MSN。而裡面存在一個N使得x<=N ,x,N
: : 屬於女性友人的歷史訊息。而N並不屬於我們學校的。
: : 第二項,我大一時候,有室友為證。現在住外面,有家人為證。我出門且三更半夜回
: : 來的次數少於ε,ε>0。
: : 第三項,我所有開銷都留著,歡迎跟我要來查核。
: : 因此得證我並沒有女朋友,=>沒有鴉嫂的存在。
: : 以後誰再跟我說鴉嫂,請先推翻這個證明。
: 根據典型的「男女朋友交往久了」模型
: 一、女友不一定是你最常用通訊工具裡聊天最多的女生
: 二、跟女友在一起不一定在外面,可能經常待在家裡
: 三、根據第二定律,經常待在家裡的話花費也比較省(連電影都懶得看了。省!)
: 第一項:已知不常聊天。(參照PTT-TightBlue, 3065, line 11-12, dj533kevin )
: 第二項:已知常待在家。(參照PTT-TightBlue, 3065, line 13-14, dj533kevin )
: 第三項:已知花費很少。(參照PTT-TightBlue, 3065, line 15 , dj533kevin )
: 因此得證:烏鴉女友存在
: 同理可證:鴉嫂存在
但是「男女朋友交往久了」模型主要是在說明「男女朋友」模型會收歛。
所以第一項的交往時間→∞ , 通話訊息→常數n
只有在這種情況成立下,其他的Sn數列才有可能追上女朋友的數列。
而事實上,我其實是有一個很常聊天的女生的。所以反論的第一項矛盾
第二項的原理相同,也是約會次數會converge。
而第二項的前提也只成立在女生會到男友家中,而引據「男女朋友」中第二項
,我有反例(室友)證明說我沒有帶過女友到家中,故第二項也不成立。
首先我們給定三個數列S1,S2,S3,皆會收歛。
S1代表單身的花費,S2代表有長期女友的花費,S3代表剛交往(追求)的花費
根據Sandwich 定理,S1與S3會夾住S2
使得S1 <= S2 <= S3 對所有的n 成立。
而S1 = S2 =S3 iff(若且唯若) 此人沒有女朋友(By 男女交往第一定理)
又根據我在3065的文章顯示,我有長期的記錄可以追蹤,證明我的開銷皆在
合理標準差之內,故第三項也不成立。
故,我還是沒有女朋友,而鴉嫂並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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