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還要不要來曼谷?不如來聽我的分析
※ 引述《vhygdih (ATJ)》之銘言:
: 經過了昨天驚恐的一夜希望在曼谷不管是住或者旅遊的各位都平安無事
: 不過接下來相信最煩惱的就是藉著這一個月要出發的朋友們
: 因為暫時資料出來這個只是一個單一事件外交部不太可能因為這種單一事件
: 把旅遊燈號調成紅燈, 這代表著要取消旅程的朋友基本上都會負擔一定程度的
: 損失, 其實要不要取消曼谷旅程的確是很兩難,
: 如果你是一直在看新聞台的話你,台灣的記者就是要把你嚇死
: 如果你是看泰國旅遊業者的臉書他們為了賺錢當然就是粉飾太平
: 其實出門旅遊不管去哪裡都是有風險的, 就算你去所謂的先進國家也沒有人能保證一定
: 就是平安無事, 就像我們以前住在美國我們都知道美國槍殺案有多嚴重,
: 以前住在加州洛杉磯 有一天看到新聞頭版竟然是前一天整個洛杉磯並沒有發生任
: 何的槍殺案, 斷了三百多天連續槍殺案的紀錄.....
: 就算我們退一百步來講昨天爆炸案的死亡人數來說其實並沒有超過泰國一天因車禍
: 死亡的人數, 以數據上來講你去泰國會死掉的風險並沒有增加
個人看法跟您接近
很多事件不是沒上新聞就代表沒有
當然看太多麻痺了是另一種層次
以我國民情來說,嘴巴講好危險但是身體還是很誠實的
: 可是人是感性的動物, 看到這種重大社會事件在眼前發生還有畫面
: 多少還是會有一點震驚, 就算連我遇過去年紅衫軍
: 炸彈在我辦公室對面爆炸的事情
: 我也不可否認昨天晚上的確實有辭掉泰國工作的念頭
: 現在我倒是比較想用我的角度來分析一下為什麼會發生爆炸案
: 以下的說法只是我個人的觀點:
: 大家一般去泰國旅遊去的地方不外乎是曼谷清邁普吉島這種觀光勝地
: 這種地方因為旅遊產業發達所以大家所看到的泰國的確是一片榮景的景象
: 可是泰國非常的大, 有百分之七十的人口還是住在農村裡面
: 今年的天災人禍導致這些農民的收入有非常大的損失
: 大家所看到的紅衫軍大部分都是由這部分的人口組成
: ( 不要問我黃衫軍是誰我還要回泰國上班我答不了你...)
: 這一群人的收入其實是非常低的.... 一個家庭的收入大概一年$60,000台幣
: 對於這一個族群的下一代來說他比較好的出路就是來曼谷
: 可是對於這種農村家庭出生背景又不好的人來到曼谷能做什麼?
: 除了從事非法行業或者色情買賣之外最多人做的就是擺路邊攤
: 大家在曼谷所看到的路邊攤主百分之九十都不是曼谷人
: 雖然說在路邊擺攤也是很辛苦的工作不過相信他的收入絕對比他們在原來
: 的家鄉要好上很多
雖然只有旅遊去過泰國但是還蠻喜歡這個國家跟人民
不敢說了解很多
然而泰國紅衫軍我是比較同情的
這樣講下去可能要專門解釋一堆泰國歷史國情
大大在泰國吃頭路應該知之甚詳
: 可是很不幸地從今年開始政府一整頓市容強力打擊滿谷的路邊攤,
: 很多在超市商場外面的空地攤販幾乎都被趕走,
: 這幾個月開始變本加厲的星期一強烈禁止全市擺攤
: 這群窮困的人生活上受到非常大的影響
: 再加上現在軍政府想修法把泰國改回專制政策
: 可以說是把泰國的底下階層趕上絕路
: 以泰國人的和善我真的不太相信他們會針對外國人進行攻擊活動
: 可是這次事件擺明的就是要中傷旅遊業跟有錢人抱著死
這裡我的看法不同
泰國軍方就是那個態度大家不是不清楚
然而策畫整起事件的主謀
我個人推測還是為了政爭的可能比較大
也就是泰國上層統治階級的問題
大家都知道泰皇垂垂老矣公開露面愈來愈少
接班人太子真是不得人心
大公主反而頗孚眾望
皇室這麼不穩,皇上一旦駕崩....
選舉如照期舉行
可能又要再來一次政治大風暴
要中傷旅遊業跟有錢人同歸於盡真的很罕見
記得有句老話說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 說了這麼多好像都還沒說泰國能不能來玩???
: 我給你的建議是如果是這兩個禮拜要出發的話我會建議你取消
: 我的點是因為:
: 1. 泰國幾乎沒有發生過針對外國人的攻擊
: 2. 竟然敢炸四面佛這點泰國人都覺得不可思議
: 不過如果你是兩個禮拜後才出發的我建議你不要那麼急著取消,
: 可以多留意局勢的發展, 如果沒有再有更多的攻擊事件發生,
: 我相信來曼谷玩還是安全的.
我個人觀點是該幹嘛就幹嘛毋需在意
命是自己的
如果有人認為因為如此就取消行程合理,
不取消也很合理
不合理的是明明契約如何還要硬拗
對應契約的權利義務責任都是白紙黑字
都幾歲惹還不能獨立思考嗎
可惜這是我國民情最實在的寫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2.168.20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hailand/M.1439877775.A.4DA.html
推
08/18 14:14, , 1F
08/18 14:14, 1F
推
08/18 14:35, , 2F
08/18 14:35, 2F
→
08/18 14:36, , 3F
08/18 14:36, 3F
→
08/18 14:40, , 4F
08/18 14:40, 4F
→
08/18 14:42, , 5F
08/18 14:42, 5F
→
08/18 14:42, , 6F
08/18 14:42, 6F
→
08/18 14:43, , 7F
08/18 14:43, 7F
→
08/18 14:44, , 8F
08/18 14:44, 8F
→
08/18 14:45, , 9F
08/18 14:45, 9F
推
08/18 14:56, , 10F
08/18 14:56, 10F
→
08/18 15:12, , 11F
08/18 15:12, 11F
→
08/18 15:14, , 12F
08/18 15:14, 12F
→
08/18 15:14, , 13F
08/18 15:14, 13F
→
08/18 15:15, , 14F
08/18 15:15, 14F
→
08/18 15:15, , 15F
08/18 15:15, 15F
→
08/18 15:18, , 16F
08/18 15:18, 16F
推
08/18 15:22, , 17F
08/18 15:22, 17F
→
08/18 15:22, , 18F
08/18 15:22, 18F
→
08/18 15:22, , 19F
08/18 15:22, 19F
→
08/18 15:22, , 20F
08/18 15:22, 20F
→
08/18 15:28, , 21F
08/18 15:28, 21F
→
08/18 15:28, , 22F
08/18 15:28, 22F
→
08/18 15:30, , 23F
08/18 15:30, 23F
→
08/18 15:31, , 24F
08/18 15:31, 24F
, , 25F
, , 26F
, , 27F
推
08/18 15:54, , 28F
08/18 15:54, 28F
→
08/18 15:54, , 29F
08/18 15:54, 29F
→
08/18 15:54, , 30F
08/18 15:54, 30F
推
08/19 01:26, , 31F
08/19 01:26, 31F
→
08/19 02:29, , 32F
08/19 02:29, 32F
→
08/19 02:29, , 33F
08/19 02:29, 33F
推
08/20 04:07, , 34F
08/20 04:07, 34F
推
08/21 23:24, , 35F
08/21 23:24, 35F
→
08/21 23:24, , 36F
08/21 23:24, 36F
→
10/22 08:45, , 37F
10/22 08:45, 37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5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