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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腥掰人妻洗澡不關門色誘 辯性無能仍得賠10萬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483045
來福:大人我有證據,我根本不可能跟二少奶奶通姦的!我拿出來給您看看!
包龍星:你有什麼證據拿出來啊!
來福:你看!(脫下褲子,眾人驚訝)小人自幼家貧,所以自己切了想要入宮去當太監,
可是沒錢進不了宮,所以做不成太監,所以就到戚家做工,所以我怎麼可能跟二少奶奶通
姦呢?
包龍星:又是一個死太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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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0 20:02 聯合報 /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已婚的藍姓電腦繪圖師狂追在保齡球館工作的蘇姓人妻,一度同居,呂姓人夫發現後,顧
慮妻子名聲,沒控通姦,但藍持續糾纏蘇婦,呂提告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桃園地院
衡量雙方資力,判藍賠償10萬元。藍上訴,辯稱蘇婦突然親吻他而留下照片,但高等法院
發現出遊的7張照片中,藍還能脫眼鏡、「喬」角度,駁回上訴。
呂姓男子表示,和蘇姓妻子2016年結婚,但藍卻從2018年7月熱烈追求他老婆,同年10月
起還租屋同居,從手機對話可證明兩人像情侶般互動,雖無證據能證明他們有性關係,但
這已非身為丈夫者所能容忍。呂說,受此打擊後身心疲憊,得靠吃安眠藥才能入睡,考慮
妻子已「悔改」,他沒提刑事告訴,但藍竟持續糾纏,還數度挑釁他。
藍姓電腦繪圖師辯稱,妻子患乳癌,他全心全意顧妻,2018年9月時因蘇婦要求他指導打
保齡球,又喚他「師父」,兩人才有接觸。藍說,那月8日,蘇婦訴苦和丈夫不睦,他答
應幫忙找租屋處,蘇婦在他手上「畫愛心」,並押上日期,說這天是紀念日,「如果9月
25日手上的字跡沒消失,就有大驚喜」。9月25日,藍幫蘇婦租下桃園的一間套房,並載
她到虎頭山散步,他稱蘇婦用手勾住他肩膀,並親吻他的嘴,還拍下親吻照,給他「大驚
喜」。
藍說,兩人同居期間沒有踰矩,但蘇婦洗澡、上廁所都不關門,「我知道她在暗示什麼」
,但因自己自律神經失調而無法人道,只把對方當妹妹看待。
桃園地院調查,藍曾傳「妳簽字,我一定簽字。(我會清楚明白的告訴她,因為我的心已
經給了妳)」、「她的任何要求,我都會盡力彌補她這些年的苦,只因我選擇了妳」,而
蘇婦也傳「我管你是誰,我只知道你是我老公」,認定兩人交情超過一般男女正常社交,
判藍賠償10萬元。
面對一審判賠,藍姓電腦繪圖師主張是蘇女主動要求合照,他無奈配合,誰知被「偷親」
,並認為就算構成侵權行為,賠10萬也太多。
但高院檢視出遊的7張照片,發現兩人頭臉緊靠的照片有4張,其中2張藍載眼鏡,另2張則
拿下眼鏡;親吻嘴唇的照有2張,藍也分別是有戴眼鏡、拿下眼鏡,證明他有充裕的時間
調整拍照角度與姿勢,根本不是蘇婦「突然親下去」。高院認為一審的判決妥當,且藍侵
害呂的配偶權情節嚴重,駁回上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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