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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請益] 科技業也有的問題 這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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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則判決參考. ◎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1779號判決. 「按勞動基準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雇主違反勞動契約. 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 契約。. 自上開規定可知,勞工終止勞動契約時,並無須將其據以終止. 之具體事由(如雇主有何違反勞動契約之情節、並如何有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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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待過竹科 那時候沒有認真思考過這問題. 現在請教前輩們 這情況 投訴勞工局有用嗎. 我朋友已經超時加班兩年多了 但公司都不准報高過法律標準. 平時工作時數常超過14小時 平常日不可報加班. 假日常常要出差去客戶公司查帳 不可報超過8小時. 每月加班不可超過?小時(忘了 反正不會超過法律標準).
(還有281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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